【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倫敦十一日法新電)英國一名十三歲男童因為強暴女老師,今天獲判終身監禁。
因為法律規定,無法披露男童姓名,他去年十一月在特殊教育中心接受一對一指導時強暴女老師,當時他才十二歲。
之後,他偷走女老師的車並駕駛五十公里後丟棄。
這名男童有嚴重學習困難,他在稍早的聽審中,坦承在英格蘭北部杜拉姆某中心犯下強暴及偷竊汽車罪行。
特塞達最高法庭葛里格森法官宣判時說:「這些問題不是你本身造成的,但直到這些問題獲得處理之前,你非常可能再犯下與這件案子同樣嚴重的其他犯行,因此大眾必須獲得適當保護,直到你的問題獲得救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