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樂坊被告剽竊案昨日二審開庭 雙方各持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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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訊】(據中華網3月1日報導)廣受關注的“女子十二樂坊被控剽竊案”在二審時依然是眾多媒體關注的焦點。昨天下午兩點,此案在北京二中院二審開庭。一審敗訴的原告、京城策劃人張鐵軍與自己的兩位律師坐到了上訴人席上。和一審一樣,著名音樂人王曉京沒有現身法庭,由他的兩名律師代表他出庭應訴。庭審過程中,多台攝像機“全神貫注”地盯著法庭上的一舉一動。
  
  這兩年,王曉京一手打造的“女子十二樂坊”在國內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特別是在日本紅透了半邊天。去年7月,張鐵軍起訴到北京朝陽法院稱,王曉京的“女子十二樂坊”實際上是抄襲了他在1998年就與幾個夥伴創作的“中華女子樂坊”的創意策劃文案。張鐵軍要求法院判令王曉京及他的世紀星碟文化公司停止侵權行為,王曉京賠償他43.27元,並賠禮道歉。朝陽法院把案件分成兩案審理,並就整合報告部分駁回了張鐵軍的請求。
  
  昨天下午,張鐵軍方面準備的上訴狀洋洋灑灑足有19頁長。他自己在法庭上回顧了當初產生“中華女子樂坊”策劃方案的過程和與王曉京打交道的經歷。他的代理人則指出了一審判決的諸多不當之處,同時提出了一個此前沒有的新觀點,那就是張鐵軍的作品不是那份創意策劃文案,而是《中華女子樂坊》這一中國民族音樂新的表現形式,是藝術作品。創意策劃文案只是這一作品的文字表述。張鐵軍一審開始時錯誤地把自己的作品當成了“文字作品”,一審合議庭也進入了這一誤區,將他的工作實施計畫當成他創作的作品。
  
  王曉京方面提交的答辯意見只是不滿一張紙的兩段文字。他認為,張鐵軍的所謂作品實際上是一個創意,而創意屬於構思範疇,不是作品的表達形式,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上訴期間,張鐵軍沒有提供任何與本案有關的新證據,不足以推翻原審判決,希望法院維持原判。
  
  經過昨天下午的審理,審判長宣佈將對此案擇期宣判。(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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