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劉韓綜合報道) 吉林舒蘭市宋冰、宋彥群兩姐妹拒絕因思想被定罪,分別被重判14年和12年。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為將姐妹倆定罪,不僅縱容下屬暴力取證,而且還捏造莫須有的罪名。原本健康的宋冰在看守所被染上肺結核後,辛河不但拒不放人,還指使醫院做假診斷,導致宋冰病情惡化。違法收容傳染病患,也使得監獄內肺結核蔓延。在確定宋冰沒有搶救價值後,辛河假意答應宋冰父母送醫急救,並還企圖敲詐其父母14萬醫療費。
警察持槍闖入民宅
據明慧網報道,宋冰(女,31歲)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程控交換專業。畢業後在一家私人電腦公司任教,後在舒蘭市電信局工作。宋彥群(女,33 歲)畢業於長春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國際貿易系。後在哈爾濱大德日語學校任英語教師。
宋冰曾經骨髓有病,做過刮骨手術,在生命都面臨危機和終生殘疾的情況下開始學煉法輪功,重獲新生。
1999年7月20日中共鎮壓法輪功後不久,姐妹倆於99年9月因修煉法輪功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被釋放回家後,長期的肉體和精神摧殘折磨,加之超負荷的奴役勞動,兩姐妹身體極度虛弱,
2003 年11月27日晚7時左右,一群以郭威為首的警察,持槍破門而入,強行將姐妹倆帶走,並把宋冰和宋彥群屋內的所有物品洗劫一空。
強灌芥末油 威逼作偽證
宋冰和宋彥群被帶到舒蘭市公安局連夜非法審訊。舒蘭市公安局的王庭柏、李甲哲、肖勇等威逼宋冰配合他們作偽證。宋冰堅決拒絕,她表示,法輪功是信仰,是思想問題,與法律無關,法律制裁的是行為犯罪,而不是思想。
威逼不成,警察改用酷刑。警察李甲哲指示兩個用100元雇來的打手把宋冰的胳膊和手向後反擰,另一支胳膊繞到頭上向後擰。一個胳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繫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胳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圖1)逼她說話,她不說話,那兩個打手又配合著一個在後面抻,另一個拿著不知道是甚麼東西專挫她臉部的 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裏來回反覆插。他們覺得這樣不夠勁,打手(瘦子)把挫宋冰的東西扔了,拿來了一瓶子芥末油(圖2),是用礦泉 水瓶裝的,開始給宋冰灌芥末油(圖3)。
打手向宋冰嘴裡、鼻子裡灌芥末油,令宋冰幾近窒息,幾乎要爆炸了。芥末油從宋冰的肺裏、氣管、鼻子一起向外反噴,噴得到處都是……
與此同時,姐姐宋彥群也在被一群打手們瘋狂的灌芥末油。宋彥群自此以後,胸腔裏被芥末油燒得像翻開了一樣疼痛了一個多月,呼吸困 難,臉上被燒掉了一層皮,嘴角上的肉向外翻翻著,手和腳、嘴角至今事隔一年還留有深深的黑疤。
公安局長編造證據
第二天,公安局長辛河帶檢察院的人來,要宋冰「交待」。宋冰向檢察院的人揭露被灌芥末油刑訊逼供,並鎮定的說:「你們是因為法輪功抓我的,法輪功屬於思想信仰,在國際社會沒有思想犯罪!」 檢察院的人走了。辛河不甘心地說:「你犯罪不犯罪咱不說這事,你把這事兒給我說清楚,你不說也可以,我們通過其它渠道一樣可以給你定罪。
檢察院把公安局開始遞交的材料退回後,公安局又重新編造,憑借他們自己的假想推 理,把所有認為法輪功學員能做到的事幾乎全用上了,還給宋冰和宋彥群湊了足有三萬份真像材料作偽證。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人在送判決書的時候跟宋冰說:「共產黨不讓你幹的,你就不能幹,幹了就要治你罪,不管對錯。」
指示醫院做假診斷
2004年5月25日宋冰和宋彥群及其他兩名功友被非法送往長春鐵北監獄。在體檢時發現宋冰患有肺結核。於是看守所把宋冰的情況報到法院,法院把材料退了回來。這時就應該立即放人,可舒蘭市公安局副局長辛河就是不批。
2004年7月,宋冰病情極速惡化,由所作CT片可見肺部發展為3.4cm×3.6cm空洞。這時宋冰身體已經極度虛弱,發燒,咳嗽、胸悶、喘不上來氣、吃不下飯、心力衰竭。
即使如此,辛河仍拒絕放人,並強令宋冰在看守所裏治療。2004年8月 11日,在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的指派下,由看守所副所長孫廣玉及幹警張雲井一起將宋冰騙至舒蘭市中心醫院作診斷。X光片顯示右肺部大型空洞清晰可見,比先前又明顯的擴大了許多。可叫「趙五」的大夫言不由衷地說已鈣化了。然後,宋冰被送回看守所。
第二天,宋冰連續三次昏迷不醒。號裏的人都嚇哭了,看守所內外從幹警到犯人全都對這次去醫院作的診斷大加評論和責罵。舒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迅速形成一致至口徑,並在當天上午再次由孫所長匆匆去醫院把假診斷改了過來。當天下午,孫所長告訴宋冰:診斷改過來的,是大夫看錯了,不是陳舊性肺結核,是TB型,不是鈣化,是看錯了。可自此以後,宋冰的腿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正常的走路了,手和胳膊失靈,抓東西不會抓,並揪心的疼。但是看守所卻說,這是不配合治療造成,屬於自傷自殘。
視人命為草芥 只為保住工作
國家明確規定:肺結核必須在專門指定的醫院歸口治療,任何醫院無權收治。宋冰的父母知道了宋冰的情況,到舒蘭市公安局要求馬上合法治療,公安局長辛河不答應,說:「歸口治療別尋思,一沒錢,二沒人。」 假診斷事件敗露後,公安局仍不放棄將宋冰送進監獄的企圖,由舒蘭市中心醫院的李法醫到看守所察探宋冰病情。
幾經周折,幾乎成了植物人。她飯吃不了,胃爛了一大半,上廁所要人背,靠 著別人,坐在便池上,有時就倒在地上起不來了,一天只上1~2次廁所,有時一次也不去。由於病情急速惡化,後來導致全身血管疼痛,渾身發冷,全身癱瘓。
在最後的幾天裏,宋冰生命隨時都面臨危機,看守所所長莊潤江、指導員關文志讓看著宋冰的 犯人上門外走廊裏坐著,不讓他在屋裏。可是在門外根本看不見宋冰死活,只是偶爾進屋薅薅她的眼皮,他們在等宋冰的死音。
在宋冰生命垂危的最後時刻,他們仍然想把她強送公安醫院,瞞天過海,讓法院下發強送令,被宋冰的父母及時趕到,告到了市人大及市政府,並向法院講明情況,將此事及時曝光和制止。
由於宋冰生命垂危,如不及時搶救,性命難保,宋冰的父母多次找到舒蘭市公安局向辛河要人,要求立即釋放宋冰,但辛河說:「放了宋冰,他的工作就得丟。」於是他為了不丟工作,拒不放人。
在看守所染病 宋冰父母卻遭敲詐醫藥費14萬
2004 年9月4日,宋冰開始嚴重脫水,全身早已全部脫相,呼吸困難,肺子憋的喘過氣,水咽不進去,危在旦夕。公安局既不想讓宋冰死在看守所裏,又不想放她。在確定宋冰沒有搶救價值的情況下,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欺騙宋冰父母, 答應送新站結核醫院治療。為了不承擔昂貴的醫藥費,公安局馬上辦了個監外執行手續,將癱瘓在床、身患重病的宋冰及預待馬上解決的昂貴治療費向家屬一丟,匆匆逃之夭夭。
宋冰的肺結核是在看守所得的,有大夫確診為證,而在辦理手續時,舒蘭市公安局向宋冰的父母提出索要14萬,被宋冰父母拒絕。後來在辦手續時被舒蘭市看守所所長莊潤江以醫藥費為名無理勒索3000元。
宋彥群在長春女監,查出也患有肺結核,兩個肺子上都是病灶,具體病情被長春女監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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