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一百六十五﹕ 我丈夫是美國永久居民。他於1997年與我在中國大陸結婚。生有一女。並為我們辦理申請移民。 但排期等了五年還未等到。直到2002年我和女兒申請V簽証來美國團聚。已在美三年了﹐一直在等待綠卡。期間移民局寄來要填的表格(I-864)及其他表﹐包括我丈夫近三年的稅單﹐手續費我們都按要求辦好寄回移民局。後來移民局再來信說已將我的所有資料寄回大陸領事館。到現在將一年了移民局都無音訊。
(1) 為什麼我已在美國等綠卡﹐移民局還將我的資料寄回大陸領事館呢﹖
(2) 持V簽証來美﹐該如何申請綠卡呢﹖
解答﹕ 你收到的I-864 等表是從國家簽証中心(NVC)寄來的﹐不是從移民局寄來的。當你收到NVC 的信時﹐你要做出一個選擇﹐是在美國調整身份﹖還是到領館申請移民簽証﹖
一般來講﹐你應該選擇申請調整身份﹐而不是領館的移民簽証申請。
很可能I-130表上你注明了你要在領館申請移民簽証﹐因為那時你還在中國。移民局批准了I-130就將檔案轉給了NVC﹐那麼移民局就完成任務了。當簽証名額即將到來之時﹐NVC就開始處理移民簽証申請的這一套程序﹐它不管你是在美國還是在中國。當你已經在美國﹐并且不想回中國辦移民簽証了。你就要給NVC回信說你將在簽証名額到來之時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那麼NVC就會停止申請程序。
當你向移民局申請調整身份時﹐移民局就會再把你的檔案從NVC調回移民局。現在你要麼因錯就錯﹐回大陸申請移民簽証﹔要麼停止NVC領館程序﹐申請調整身份﹐你所交NVC的錢就不能退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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