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7日訊】2003年11月6日下午3點左右,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鎮張瑞彬女士接到村委通知到新錯鎮計生辦到婦檢,檢查結果已經發現張女士有婦科病,建議11月24日復查;可是,7日清晨6點 左右,福清市新厝鎮計生辦主任黃秦征等十幾個人衝到張女士家,強行抓走張女士到福清市計生服務站,實施強行結紮。當時,張女士患有結核性盆腔炎(輸卵管結核、腹膜結核、子宮結核),根據《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規定屬於結紮手術的禁忌症。事實上,所有的醫學書都把結核性盆腔炎規定為結紮手術的禁忌症。在獎金與利益的驅使下,新厝鎮計生辦與福清市計生服務站醫生們不顧張女士身心健康,把本不適合結紮手術的張女士強行結紮。手術後,張女士結核病擴散、加重,造成腰部僵硬、附件右上壓痛、咳嗽加劇、月經經期嚴重混亂等嚴重後果,一度入院治療,至今仍未康復,喪失基本勞動能力。
張女士家屬認為此事故為計生辦工作人員與醫生的不負責任而引起的醫療事故,因此不斷上訪福建省、市計生辦,要求解決處理,但是有關領導只表示同情,毫無處理之意。
福建省醫學會做出的閩醫鑒字[2004]095號鑒定書認為:醫方根據患者術前檢查情況,未發現手術禁忌症,手術中發現腹膜病變,雙輸卵管炎性增粗,仍進行結紮手術後沒有進行活檢;因此醫方在手術前後及過程中都存在違反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司2003年3月頒佈《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操作規範,存在過失。不過患者結紮手術前已經存在肺及盆腔結核,結紮手術與後來的結核病擴散沒有因果關係。從而做出結論為:本例不屬於醫療事故。
對於福建省醫學會的鑒定,患者家屬覺得並不公正。醫學會忽視醫方過失行為造成患者肺結核病復發、盆腔結核擴散、加重的事實,所做出的鑒定與結論前後自相矛盾。為此,患者家屬提出反駁:
其一、根據《計劃生育技術常規》中的要求,醫方在節育手術前必須個患者作身體檢查。在手術前一天,新厝鎮計生辦婦檢已經發現患者健康有問題而建議復查。不過計生辦黃秦征主任居然在確定患者的健康情況之前強行抓人實施節育手術。新厝鎮計生辦在向上級的答辯書中,為什麼不提供術前B超檢查報告單?是有意隱瞞還是根本就沒有?事實上,患者在手術室中遇冷強烈咳嗽,在場醫師未加重視,反而罵患者裝摸做樣。這難道就是醫有醫德的表現?
其二:眾所周知,結紮手術的部位是輸卵管、腹腔。然而,患者患有結核性盆腔炎(輸卵管結核、腹膜結核、子宮結核)。手術剛剛進入腹腔時就發現腹部有感染(詳見輸卵管結紮手術記錄表),手術被迫停止,作為縣級市計生服務站的醫師們進行了會診,助手醫師吃驚的重複說他二十幾年從沒見過此病狀,這說明這病的特殊性和嚴重性,然而沒有一個醫師提出取材活檢,查明病因及時處理。醫師們會診的結論卻是繼續進行手術,結果,擅自把有禁忌的患者仍與結紮,這就是所謂服務站醫師對患者「非常負責任的結果」。計劃生育,本來就有著以避孕為主,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保證受術者的安全為原則。顯然,醫方的行為是有法不守、有章不依,明置患者的生命、健康不顧,憑主觀意識就隨意剝奪患者的身心健康。
其三、醫方在手術後沒有按照《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中「術後跟蹤隨訪」的規定進行活檢,也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35條。從而延誤了患者結核性盆腔炎的及時診治,造成患者病情惡化。
患者手術前已經患有慢性結核性盆腔炎,主要表現為充血、水腫及白細胞浸潤(其實這些症狀在患者的輸卵管結紮手術記錄表中已有記錄,說明醫方漠然無視其嚴重性),但是身體狀況良好。手術一個星期後患者就開始腰酸背痛、腰部僵硬,兩個月後月經開始嚴重混亂,有時候一個月來一天,有時一個月內來三次且量少,天數不定。兩個月時間後診斷出其結核病情加重為III型浸潤型肺結核、盆腔結核為進展期(福州市肺科醫院住院病例),必須住院治療。
結核病傳染性極強,被稱為「白色瘟疫」。其防治是納入政府部門總體規劃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世界衛生組織把每年的3月24日定為「世界防治結核病日」。我國政府將結核病疫情管理由丙類提升為乙類管理,國務院又制訂了《全國結核病預防與控制規劃(2001-2010年)》等法規。由此可見此病危害性之大,防治之難。III型浸潤型肺結核的臨床表現隨病變範圍大小及性質的不同可以有很大的差異,輕者無明顯症狀,重者可有高熱、氣急等中毒症狀,X光片可見絮狀或斑點結節狀陰影。
是否為醫療事故關鍵在於醫方在手術過程中是否有違規的行為。醫方對本來不適合結紮手術的患者強行實行結紮手術,是造成患者結核病情惡化的直接原因。手術後,患者由於不知情而沒有及時得到抗結核藥物治療,結果肺結核病復發(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影像科CR檢查),核桿菌也借助於血管、淋巴道、支氣管擴散至體內其他器官,使得患者的病情加重(福州市肺科醫院住院病例)。根據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電子腸鏡病理檢查報告單,患者的消化道已經受到結核桿菌的感染。患者在2004年5月到福建省婦幼保健醫院檢查的結果:右附件上壓痛,宮頸中位,常大可動(門診病歷)。可是,患者由於腰部、頸部僵硬、酸痛加劇,與2004年10月到南京軍區福州總院檢查結果為宮體糜爛,宮體偏右(門診病歷)。其結論充分說明患者在治療結核病的情況下,結核性盆腔炎還繼續惡化。時至今日,患者已經數次進出醫院,喪失基本勞動能力。誰不能說這不是醫方違法操作給患者造成的嚴重的人身傷害?
這類不負責任的醫療事故只會讓計劃生育政策抹上陰影。患者及家屬表示他們將會繼續上訪,爭取公道。
大陸讀者:路見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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