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3日訊】我叫陳木林﹐家住湖北省仙桃市張溝鎮西堤村五組﹐事發于2004年11月4日早上9﹕OO一10﹕00﹐我村以田昌明(村長預務黨員)﹑趙同大(黨支部副書記)一夥8人﹐以收取合同款為由﹐實行打擊報復上訪人員﹐闖入我家中。當時我從魚塘剛回家﹐妻子正在家做飯﹐田昌明一夥就說“交款”﹐我說家中現在實在沒有錢(因上訪完了)家裡僅只有我6口人的一點口糧﹐我現在只能給你們打個欠條﹐等幾天我把魚塘幹了﹐出售魚時由你們結帳。 田昌明說﹕“不行﹐我們是受上級指令來的。”這時姚先喜(打手)說﹕“搬口糧﹐看你還上不上訪。”我妻子不讓搬口糧﹐姚先喜上去就是一掌﹐將我妻子推撞在牆上﹐左肘被撞傷﹐田昌明就將房門砸亂﹐趙同大一夥就將房內的口糧搶走﹐這時我上去阻攔被趙同大猛打了我一耳光﹐並說看你還敢不敢上訪﹐說着他們一夥將46袋口糧全部搶光上了車﹐當時又不過磅也不談價錢﹐由於當時來往的村民都聚集在我門前看到此情此景個個議憤填鷹並說﹕“光天化日之下﹕行兇闖入家中﹐強搶口糧﹐這完全是打擊報復。”忍無可忍大家都動手阻止﹐並將車上的穀子往下面拿﹐不讓車子拖走﹐指責田昌明一夥村幹部是新時期的土匪﹐由於村民們的阻止﹐田昌明一夥將穀子散在公路上(石子路)使你掃起來也不能吃。有的村民看到慘無人道的情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當場掉下了眼淚﹐這叫什麼村幹部我們農民怎麼活下去?西堤村還有沒有“日月”﹐事發生﹐我們立即請來張溝鎮黨委要求經過他們的反複調查後才加以制止。
第二天田昌明口出狂言一定要弄死陳木林。
上述事實表明﹐田昌明﹑趙同大一夥不顧黨對農民的各項政策落實﹐行兇強搶農民果實﹐瞞天過海﹐把農民當作魚肉﹐收合同是假﹐行兇打擊報復上訪人是真。我上訪是為了遵照黨中央反腐精神﹐保護黨和人們的利益。我們西堤村幾百萬巨款下落不明﹐稅改不到位﹐農民負擔過重﹐經過省﹑市﹑鎮村9次財務清理無下落﹐問題大﹐至今沒解決。為此我遭到了無情的打擊報復﹐他們這種做法嚴重侵犯了我的人生權利和財產權﹐同時也進一步說明瞭西堤村幹部目無黨紀國法﹐我行我素。在此我特請求黨和政府明查為農做主﹐使我們農民能得到黨的政策的溫暖。同時也請求上級領導﹐對那些為非作歹﹐坑害農民的不法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給予制裁。
申訴人﹕陳木林﹑孫運安 聯繫電話﹕0728-2725566﹔0728-2725351。
當場證明人﹕三十三人簽名並加蓋手印
二OO四年十一月五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