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王英明╱台北報導〕前職棒球員武建州於八十九年6月間遭興農牛隊解聘,武建州提出給付薪資民事訴訟,最高法院昨天駁回興農職棒公司上訴,維持二審認定興農公司解聘不合法,須給付薪資四百零二萬七千多元給武某確定。
對於興農公司以牛隊經營虧損,武建州不能勝任職棒選手等才會解僱的主張,法院判決指出,牛隊雖解僱武建州,但之後也有進用新球員,且武建州上場機會不多,未有足夠數據資料證明他不能擔任球員,才判決興農公司敗訴定讞。
武建州是在味全龍隊解散後,與張泰山等人由興農牛隊吸收,雙方於八十八年12月簽下當時通行的不定存續期間的舊約(非現行的一年約 ),至九十三年12月31日止,每月薪資十四萬元。
職棒十一年武建州在牛隊僅出賽二十七場,三十九打數敲出八支安打,含一發全壘打,打擊率二成○五,牛隊以武建州打擊率偏低解聘。
興農牛領隊趙宏文指出,牛隊還沒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後再發表評論,此事已年代久遠,關鍵應在五年約與一年約的合約精神認定差別。武建州遭牛隊解聘後,曾到那魯灣發展,現於中國上海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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