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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龍頭 顏大和呼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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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法務部近日將有大規模檢察首長調動,備受矚目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懸缺,以法務部常務次長顏大和接任呼聲最高。

顏大和是法訓所十五期結業,和北檢淵源頗深,曾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長三年,具備行政管理長才、行事穩健,也曾任法務部檢察司長、高檢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熟稔檢察事務。除顏大和之外,法務部主任秘書王添盛、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朱楠,也是可能人選。這是施茂林上任法務部長後,首度進行檢察首長人事調動,也是檢察機關三年多來最大幅度調動,影響所及的法務首長,一、二審檢察長,多達三、四十人,人事案可望下周定案。

施茂林昨晚表示,檢察首長人選首重行政管理能力,其次為品操風評,另外,現職檢察長者,其查賄績效、同仁的滿意度、治理地檢署能力等三個因素,也列入綜合評量要項。據了解,法務部長施茂林已就相關重要人選向行政院長謝長廷報告,並徵詢其意見。

法務部昨召開一、二審檢察長遴任會議及檢審會,投票遴選出廿四位檢察長入圍名單,包括顏大和、王添盛、謝隆盛、洪光 、楊秀美、施慶堂、林永義、宋國業、陳瑞仁、林朝松、陳明堂、楊治宇等,將和現職檢察長、法務部司長等主管,被列為檢察首長調動候選名單。

法務部表示,人事調動案將於下周陸續展開,部長施茂林將先遴選出常務次長人選,接著決定台北、高雄兩地檢署及二審的檢察長人選,然後再就其他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相關司長職位定案。

檢審會昨天也通過前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現任高檢署檢察官陳文禮,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人事案,據指出,檢察總長吳英昭將指派陳文禮兼任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

檢察總長吳英昭擔任高檢署檢察長時,陳文禮曾任其書記官長;吳英昭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當時陳文禮任吳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和媒體互動良好,行事風格深得吳英昭賞識;這回已是陳文禮第三度擔任吳英昭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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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第五九○號解釋 許玉秀提白話不同意見書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大法官會議昨作出釋字五九○號解釋,對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五、十六條是否違憲,大法官會議認為程序不合,諭知不受理;但大法官林永謀、許玉秀出具不同意見書反對,林永謀指此號解釋「不足以示大信於人民」,許玉秀認為五九○號解釋未顧及兒童及少年人權,她化名為「暗夜裡哭泣的孩子」,首創以兒童立場自喻的白話體,撰寫不同意見書。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蔡志宏審理某宗兒童收容之非訟案件時,認為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第二項中,關於七十二小時的裁定時效,及未經訊問當事人即可作出處分即進行裁定等條文,係違反憲法對人身自由的保護及比例原則,遂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昨作出五九○號解釋,宣示法院處理此類案件,若認法律有違憲疑義而停止審判,再聲請大法官解釋時,屬急迫情況,承辦法官可為必要處分,將當事人交付適當人監護。但對於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第二項是否違憲,大法官認為,聲請人蔡志宏法官是在作出裁定後才提聲請,不符合釋憲案受理規定,故不受理。

但林永謀及許玉秀兩位大法官認為,蔡志宏是為保護當事人在解釋前先作出裁定,落得「不受理」下場,林永謀指此是「明察秋毫而不見輿薪」、「用非所急、取非所求」,不足以示大信於人民,更無以昭典範於將來。許玉秀有一篇化名「暗夜裡哭泣的孩子」短文,在不同意見書寫著,「大人說我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肩負著延續民族命脈的重責大任,法律說要保護我們,法官懷疑法律其實在傷害我們,先行採取實際上符合憲法意旨的搶救行動,但向大法官求救時,卻使用看起來好像是錯誤的語言。

大法官既不願用憲法的眼睛細看法官行動上的對,也不願意用憲法的耳朵分辨法官語言中真假,就說法官錯誤不可原諒,先以駁回聲請懲處犯錯的法官。至於常被要求有耳朵沒有嘴巴(有耳無嘴)的我們,既然沒有站出來控訴,大法官何必多管閒事?我們的人權,以後再說!」此文一出,閱者印象深刻,從而達到外界重視其不同意見書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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