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地區出現「黑心椰子水」,業者為了讓椰子水有甜味竟然摻入糖水,一位糖尿病患者經常購買飲用,結果喝出問題引起心悸送醫,幸無大礙。宜蘭縣政府消保課接獲檢舉,已通知衛生局查驗,查驗結果證實業者摻入糖水,但卻找不到法令處罰,只能輔導業者改善。
宜蘭地區水果攤,近年來流行果汁販賣,業者擺出一瓶瓶已裝好的椰子水、柳丁汁、甘蔗汁。但是不是現榨,若非現場看到,根本沒有人知道,而且其原料究竟是用新鮮水果,抑或是快腐爛的水果,恐怕也讓消費者有所疑慮。另,產品也完全未標示內容物、成份、製造日期及使用期限等。
縣府消保課日前接獲民眾以電話檢舉,指稱他經常在羅東鎮某水果攤購買椰子水飲用,最近卻喝出問題,他喝完後突然覺得胸悶心痛,經送醫急救幸無大礙。該男子稱他有糖尿病,醫生警告應避免甜食,他自己也很注意,怎麼會突然發病,他懷疑是椰子水加糖所致。
消保課立即通知宜縣衛生局查驗,稽查人員到場帶回了椰子水化驗,證實摻入了糖水。業者也坦承為去除椰子澀味,增加口感才加入糖水。衛生局表示,目前法令並未規定椰子水不能加糖,找不到法源處罰。
消保課則認為,業者可以加糖,但應清楚標示內容物成份,讓消費者能夠辨識,也提醒注意。否則,像該位糖尿病患者在不知情之下,喝了加糖的椰子水而發病,就會引起爭議,業者恐怕有責任。
但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應清楚標示內容物、成份、有效期限等,但這些瓶裝、杯裝的果汁不屬包裝食品,並未納入規範的範圍,因此產品未標示,衛生局也莫可奈何。
不過,衛生局已加強輔導業者主動標示,以免引起糾紛,此外,對於果汁的衛生品質也加強查驗,如果生菌數、大腸桿菌數超過標準,衛生局即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款,但化驗結果並未超過標準。
署立宜蘭醫院院長唐高駿表示,糖尿病患者並非不能攝取糖份,只是不能過量,正常來說,椰子水並不會太甜,甚至還有點澀味,糖尿病患者飲用椰子水應該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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