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訊】維權律師今天計劃落空,沒有獲得蚌埠市警方的同意,沒有見到張林,只好掃興踏上返回上海的火車。
昨天,郭律師電話溝通蚌埠市公安局的國保安大隊負責張林先生案件的胡同君警官,但是警方撒謊推委,回避郭律師。當時王庭金先生和方草女士,就計劃今天早上去他上班的門口攔截。今天早晨,他們如此實行計劃,結果落空,大概是昨天的電話裏,他們的計劃遭到竊聽,當然就不能攔截到胡警官了。
接著,郭國汀律師等三人,親自到蚌埠市公安局找國保政委房亞民,結果遇到十分蠻橫的、粗暴的對待,態度十分惡劣,他說:“現在不接受方草的委託律師,申請張林的取保候審。”出次之外,他的橫眉冷對,惡言惡語,是可想而知的。國汀律師、王庭金、方草三人只得找到法制科,該科科長,還算有點教養,態度不錯,親自跑下樓,和國保交涉。大約在上午十點半的時候,郭國汀律師等三人再次下樓,試圖找國保再行交涉,結果國保們全部走光,一個人影也看不到。
這是一種無賴行爲。你國保既然依照所謂的法律,對張林實施刑事拘留,那麽你們也同樣要按照法律的規定接受張林律師的合法的申請,並且安排郭律師會見自己的當事人張林。那麽爲什麽蚌埠市警方如此躲躲閃閃呢?真的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發生了嗎?大有可能!根據蚌埠市很多警察對張林的嫉恨,根據那裏警察很多人心狠手辣,毫無原則,甚至同黑社會沆瀣一氣,根據張林去年捲入維護朋友權利,因此而大大得罪了那裏的黑惡勢力,而且那夥黑惡勢力在在蚌埠市的黨政警三方關係網相當龐大的事實,我們判斷,很可能張林在看守所已經遭到了受操控的在押人員的非人毆打和虐待。我們強烈譴責蚌埠市的警方如此暗箱操作,如此公然違法,剝奪律師會見當事人的權利。強烈要求儘快讓郭律師會見張林,瞭解張林的人身是否遭到肉體摧殘。
郭國汀律師說:“這裏的警察素質無法和南京市的相比,也不如湖南的警方。從前我去湖南,儘管開始沒有順利見到師濤,但是那裏的警察教養很好,態度溫和;在南京會見你楊天水儘管耽擱三天,但是算是最順利的,警察們也很友好。惟獨這裏的一些警察, 態度非常不好。這個可能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觀念問題,一個是教養問題。”
他還說:“我下午返回上海,再用掛號信將一些法律請求文書,寄發到蚌埠市公安局。 這樣我們就會更加有根有據。”
談到師濤的案件,他說:“他的情況非常嚴重,因爲確認他泄密的那些內容,屬於所謂的絕密。所以從現行法律上說,他的行爲情節上屬於‘特別嚴重’,刑法的起步就是十年有期徒。”又聽國汀律師介紹一些情況後,我才瞭解到師濤真的“泄露了國家秘密”。那麽是什麽樣的國家秘密?是中共中央的一些如何打壓和防範不同政見者、不同教見者、上訪群體的工作指示。當時師濤的單位也傳達了。師濤根本不知道這些以國民爲敵人的工作指示,是所謂的“國家機密”,就在文章裏提到這些指示的內容。
原來是這樣的秘密呵!只要你對腐敗非常痛恨,並且希望儘快建立民主憲政,來復興我們的民族;只要你試圖行使信仰自由的權利;只要你爲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敢於到首都上訪或者狀告地方官員,那麽你統統是打壓和防範的物件,而且這個國家的機器上下傳達這樣的打壓和防範指示時候,完全是暗箱操作,並且將這些與國民作對的東西,隨意規定爲絕密。誰不小心泄露了它們,誰就會遭到殘酷的刑事打擊。
師濤無罪!他泄露這樣的工作指示,只會有利於促進改革,只會對國民有利,只會暴露中共暗箱操作政治的真相。師濤的行爲完全是利民的義舉!應該遭到審判的是那些將這樣打壓和防範國民的指示規定爲國家絕密的人!
張林和師濤,我們華夏良心的兩盞火炬,我們願意和你們一道永遠赴湯蹈火!
楊天水於故鄉
05.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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