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新加坡十八日法新電)海峽時報今天說,為鼓勵民眾舉發企業使用盜版軟體,新加坡一個反盜版團體將舉發獎金提高一倍,達到兩萬星幣 (一萬二千二百美元)。
商業軟體聯盟在一月一日一項新法開始生效後,提高了檢舉獎金。新的法令規定,使用未經授權和盜版軟體,公司主管和IT部門負責人將被處以六個月徒刑。
海峽時報引述該聯盟亞洲區反盜版主管索尼的話指出,先前的舉發獎金一萬星幣,「相當正常地」頒發出去。
報導中指出,一名告密者曾獲得兩萬星幣檢舉獎金,因為這起盜版事件案情嚴重,約有一百台電腦共用未經授權的軟體。
該報也表示,商業軟體聯盟的研究也發現,新加坡盜版軟體使用率達百分之四十三,軟體業者每年損失一億四千八百萬星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