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玲玲採訪報導)遼寧省建平縣一建設包工頭安子寶,仗勢承包葉柏壽鎮鎮醫院的一個癈舊大院,惡意趕走該院原使用人─下崗工人裴占琳。裴占琳據理上訴多次要求賠償所有損失均被法院駁回。包工頭安子寶得意洋洋地對裴說:「我在朝陽這個地方,政府、法院,聽我的,我給他們錢,權和法,就是我,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遼寧省建平縣葉柏壽鎮一個下崗工人裴占琳,為了生存2001年4月20日與葉鎮醫院的院長(曹文福)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醫院的癈舊門市大院做生意維生。租賃期限自2001年4月20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年租金為1萬6千元,並一次交清1年的租金。
在2002年7月26日,建平縣葉鎮醫院在合同未到期履行過程中又另外租賃給了安子寶。2002年8月3日安子寶把醫院大門鎖上,把給裴送貨的客戶拒之門外,不讓其進院送貨,並三次向建平縣人民法院起訴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搬出葉鎮醫院大門。裴找葉鎮醫院協商未果,並被迫停止營業,一直到現。在葉鎮醫院與安子寶簽定合同到要求裴占琳搬離這段時間,沒有任何人來與裴交談和商量,突然間停止裴的營業。
裴占琳在無奈之下,2004年2月向建平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承擔訴訟費用。可是建平法院不採信裴的證據,不支持各項請求,只判履行合同,而且一切費用都由裴承擔。2004年9月23日裴又上訴到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得到的結果還是對裴的證據不採信,駁回裴的上訴。裴占琳到北京國家信訪辦上訪時,遭到截訪毆打,打的全是內傷,還被打尿在褲子裡。打人的人還說是共產黨叫打的,專打來上訪的人。
記:當時法庭判的時候,執法人員怎麼說的?
裴:在第一審開庭時,我說要賠償我的一切損失,包括當時我租房子時,屋內的幾個大坑,是我請車子拉土來填平的。沒承想醫院的人在庭上時說:「對呀!你拉土把我們這幾個大坑填平了,你要賠我們損失呢!」當時葉鎮法庭的人都不說話。我說:「哪有這樣的事,幫你們填平還要賠償損失。」最後對方說2萬3千元作為調解,我不同意,葉鎮法院正院長王洪志、副庭長說:「不同意,判一個錢也沒有。」
在第一審第二次開庭時,我們的村長說:「裴占琳,給1萬元作賠償損失。」我還是不同意,葉鎮法院民事庭庭長戴偉說:「你不同意,就判拖到一個錢沒有,就履行合同。」
記:你有繼續上訴嗎?
裴:我到建平縣信訪辦,段主任說:「你這個案子是法院一手造成,法院的權力太大了,我們管不了。我又上訴到建平縣法院,羅院長說:「你這個案子要重新申訴,你把材料丟在我手裡。」我說:「不申訴了,都是法院說了算。」後來羅院長說:「你的案子和別的案子不一樣,我重新組織合一庭給審這案子。」我說:「我要告法官,判案是以事實為根據判,還是以人大,權大,勢大判。」羅院長又說:「裴占琳你傻子了,你告法官有什麼用,能賠你損失嗎?」我說:「沒辦法,所有申訴案子全都被駁回,一般都不辦案。」
記:為什麼醫院要與安子寶簽合同,法院判決不公平呢?
裴:因安子寶很有錢,是建設包工頭,有幾個工程隊,還開了一個鐵礦。現在葉鎮醫院又被他個人承包下來,醫院歸他管。因他不懂醫療管理,承包下來後,還出了幾次醫療事故。安子寶還說:「我有錢,我給法院送去10萬元錢,我在朝陽這個地方,政府、法院,聽我的,我給他們錢,權和法,就是我,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記:你在上訪的過程中是怎麼接待你的?
裴:在2002年8月2日那天,安子寶用雙倍賠償金賠償也是租葉鎮醫院大院房子開餐廳,酒店等4、5家人,因這幾家都有人際關係,所以安子寶與他們簽定賠償合同。而我因無人,無錢,被安子寶找來的4、5個人強行把我凳子,桌子等搬上車,還罵人,就連同工商局,衛生局,派出所,葉鎮政府等都幫安子寶嚇唬我,法院還限我三天搬離。
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就到北京國家信訪辦去上訪,北京最高法院,馬家樓等都去了4、5次。馬家樓是胡錦濤設的接待各地上訪人的地方。這些部門都說回當地解決,我們葉鎮來人把我接回說解決,但回來後他們就置之不理。
我來到北京國家信訪辦,他們給我一張上訪表,我拿著正往外走,朝陽法院一個女的,把我的身份證和上訪表撕了,趕我往外走。這時正好又遇上兩個女的,她們說:「我讓你告,我打死你。」我說:「你們是哪的?幹什麼的。」兩個人就上前抓著我打,她們還說:「共產黨說了,凡是上訪的,都往死裡打,打死拉倒,共產黨讓我們這樣幹的。」還說:「你看看,我們就在這北京的人大屋裡,在保安面前打人,都沒人管,你還來告,來上訪,看你以後還敢不敢來。」
當時打得我頭暈眼花,全身疼痛,心律不振,精神緊張,還打得尿在褲子裡,直到現在還吃心臟、精神方面的藥。實在太痛苦了,太為難了。
記:那你還要上訪嗎?
裴:要,我一直要打到給我解決,賠償我的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