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父母為中國養女爭取公民權

標籤:

【大紀元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葉奇君編譯)八年前,年僅12歲的中國女孩蔣喬琦(Qiao Qi Jiang音譯)離開故鄉-中國福建省的一個小村莊,隻身偷渡到美國,開始了她的冒險之旅,為的是尋求她的夢想-能夠上大學。如今,她隨夢想成真,但卻面臨美國身份問題。

美聯社華盛頓2月12日報導,小喬琦雖然成績優異,但父母供不起她上大學。她說:“我們村的孩子一般都不上大學,不管他們有多聰明。”“我知道,如果我呆在中國,我是沒有機會上學的。”

聽說美國是一個充滿機會的國家,她就懇求父母允許他出國。於是父親很快就找到一名婦女,以母親的身份帶小喬琦乘飛機來到紐約,隨後將其丟下。小喬琦在紐約中國城與像她一樣的非法移民住在一起,度過了艱難而孤獨的兩年,隨後被老鄉帶到賓州中部一個小鎮,給老鄉的中餐館打工。同時,她開始在當地的學校上高中,取得全A的成績。也就是在那兒,喬琦的命運有了一個大轉折。2000年5月,她被一對天主教牧師夫婦正式合法收養,改名叫美吉-阿諾德(Maggie Arnold)。

美吉以全班第一的成績高中畢業,現就讀於一所基督教文理學校(Christian liberal-arts school),專業是數學。她學業優異,希望能繼續深造,讀研究生。

但是在911之後,美吉的道路卻遇到新的障礙,如果她不躲起來,她甚至可能遭到遣返。免費為美吉打官司的移民律師克雷格-恰比庫克(Craig Trebilcock)說,沒有綠卡,即美國永久居留權,美吉將沒法得到聯邦獎學金,日後也不能申請工作。

美吉的身份問題並沒有因為收養而得到解決,阿諾德夫婦一直指望收養美吉兩年後將其轉為公民身份。按照一項代號為245(i)的聯邦程序(移民法的一部分),他們本可以通過交納一千美元的罰金,就可以為美吉申請到身份,但這項法律已被廢止。這是克林頓政府期間通過的一項法律。恰比庫克(Craig Trebilcock)說:“這項法律規定,如果你(在美國)有親戚或有工作,通過親戚關係或工作單位你能申請到綠卡,那麼你交一千美元罰金就能免掉你的偷渡之過。” 但這項法律於四年前廢止。國會曾努力延續此項法律,但在911恐怖襲擊後,在有關移民和邊界安全的辯論中沒能獲勝,此事就擱淺了。

布什政府說,它的重點是趕走那些犯罪的非法移民。但美吉的養父母阿諾德夫婦仍然很擔心,正遊說國會恢復這項就法律。他們已見過賓州國會代表,與他們討論美吉的情況,但至今仍沒得到任何承諾。恰比庫克(Craig Trebilcock)說:“國會變得膽顫心驚,擔心做任何有利於移民的事情都會被歪曲成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軟弱。” 他說,美吉父母的擔憂是情有可原的,因為過去幾年裡對移民法幾近狂熱的強化已使得美吉在美國留下來變得很危險了。

如果245(i)程序不能重新使用,阿諾德夫婦希望國會能通過一項個人法案,允許面臨驅逐的美吉能滯留美國。

賓州國會議員提姆-荷頓(Tim Holden)說,他正試圖弄清到底有多少非法移民有類似遭遇。他認為,一項適用於更多人的法案比只適用於美吉一個人的個人法案要更容易通過,因為自2001年以來還沒有一項個人法案獲得通過。荷頓(Tim Holden)還說,911使移民案子困難重重,“這對我們都是打擊,但法律就是法律,我們正在努力改變它。”

美國移民改革聯盟(The 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一直在遊說支持嚴格移民政策,阻撓245(i)法案的重新啟用,理由是該法案將縱容非法移民。該組織特別項目負責人捷克-馬丁(Jack Martin)聲稱:“政策的制定永遠不能只基於個案,任何承認非法進入美國是一條獲得在美永久居留權的途徑的事情,我們都會反對。”

而美吉說,我所要做的“只是成為一個正常人”。她說:“任何人隻要抽出時間來了解我,他就會知道我是一個好人,我不會對這個國家作任何不好的事情。”

阿諾德先生也說:“我們家1639年就來到這裡,我們都是移民,我們不承認我們今天對待移民的做法是錯的。麻煩是邪惡造成的。”(//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韋爾斯到北京求救中國養女凱麗
美國媽媽為救中國養女二度赴華尋骨髓
身份信息被盜用?貸款利息過高?
中國人?美國人?一個美籍華裔女子的困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