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導)中國最高法院信訪接待處每天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千訪民上訪﹐他們身負著從地方蒙受的冤假錯案﹐來到最高級別的法院謀求公正判決。訪民們到高法上訪的第一步就是從數千人的隊列後排起等待領表﹐領到表格填寫上訪事由後﹐再就是等待『接談』(高級法院工作人員接待上訪的談話)﹐這個等待通常需要一個月或幾個月的時間﹐初次上訪的訪民幸運的可能得到高法工作人員遞交過來的一個信訪﹐信封中裝著最高法院轉交地方法院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能力的《信函》或者《介紹》﹐裡面有建議等字樣﹐在記者對訪民的千例採訪中﹐還沒有一位訪民因此得到了任何解決。訪民們在北京付出巨大的消費﹐幾個月的等待和企盼常常換來的是地方法院的嘲笑﹐地方法院的工作人員們拿著訪民們視為尚方寶劍一樣的高法信函得意洋洋的說:你們跑到哪裡﹐不還是我們共產黨的天下?誰能向著你們說話?
訪民們如果不服再次進京上訪﹐高法在《來訪人登記表》表格上下面規定”來訪人每月只須填寫一次”﹐也就是說﹐無論訪民身負多大的冤案﹐高法每個月不能接待兩次以上。大批的訪民控訴高法本身就是蔑視法律、無法無天的所在﹐不但高法的接待人員怠慢、推諉﹐還經常有訪民被毆打甚者被當場活活打死。本報導為了給下文1200名訪民狀告高法列舉一些背景例證﹐在此披露一些高法法警打傷打死人案例﹐披露的這點例證根本就只是法院枉法的冰山一角:
一、2002年8月8日﹐75歲的河南訪民周明勤上訴家人三口被故意殺死﹐到高法上訪﹐高法法警不讓交表﹐不讓告狀﹐就是要殺人滅口﹐並對窗口的接待人員說不要收她的表﹐她已經接待過了﹐但是窗口人員接下了老人的上訪表格後﹐老人回頭剛走﹐”最高法院法警就朝我臉上打﹐把我打得昏死在地上﹐頭破血流﹐頭上打個血窟窿﹐我當場死過去了﹐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醒過來了﹐醒來後﹐我只看到幾個法警都在那坐著﹐沒有一個人管﹐75歲的我只能勉強撐起身子﹐走到大門叫我的兒子﹐我說法警都把我打死了﹐你還不知道怎的?我兒子就去打110電話﹐……
二、2004年8月17日凌晨三點,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接待處門前,一位59歲的甘肅上訪老人王元順瞪著雙眼死去。他是在漫長的『接談』等待中﹐誤聽到叫了自己的名字﹐進到接待房間,法警責問沒有喚你進來幹什麼?對老人毆打並掐著他的脖子將他摔出高法接待室的門﹐他傷重不治(也沒有錢治)於凌晨死亡(本案例以往曾報導)。高法法警對一位老人﹐而且是聽錯了的老人可以隨意大打出手甚至打死﹐事後可以不負任何責任?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民主國家一定是駭人聽聞的頭號新聞﹐然而在中國﹐這樣的案例數不勝數。中國訪民到這樣沒有良心、蔑視人權、法律的虎口來上訪﹐實在無異於與虎謀皮。
三、2004年4月5日﹐訪民朱倫在107接待房間裡被兩名冒充高法紀檢的法官戲弄欺騙後﹐被警號010069的法警毆打導致身體多處重傷﹐這名法警不但在接待大樓裡打﹐還在許多眾目睽睽的訪民目前毆打這位老人﹐浙江周姓訪民目擊了打人的部分經過並留下身份證號碼為此作證。
四、新疆訪民唐自強於2004年4月12日在高法接待室要求接待人員告知姓名時﹐接待人員打手機叫來兩名法警毆打﹐打得該訪民右手骨折﹐其中一名法警警號是010067。報案無人管。
五、2004年11月29日,41歲的貴州訪民謝勳英上訪最高檢察院路過最高法院信訪門前時,莫名其妙的被高法法警拖進房間裡一頓拳打腳踢,昏頭漲腦中只記得是幾個警察打她,其中一個穿著棉衣沒有警號的法警打的最凶,她說記得他的臉,在他們打累了歇口氣時,她磨蹭著爬出了一兩米遠時,最凶的警察飛過來,對她又是幾腳幾個耳光(本案例以往曾報導)。
六、2005年1月4日﹐高法窗口接待人員故意用加厚鋁合金的窗戶夾擊大連訪民關增榮﹐她的手紅腫了幾天。
七、2005年2月1日﹐陝西訪民封西霞在高法等待時﹐向周圍訪民敘述1月29日八寶山哭別紫陽、趙紫陽好時﹐被幾名高法法警拖到房間裡痛打了半個小時之久﹐她表示只記住了一個男法警的警號是010070﹐六七名法警們讓她跪下﹐不跪就揣倒﹐踢打和揪頭髮﹐女法警將她身上的錢全部搜光﹐”天天告狀﹐天天告狀﹐現在你們在這裡哭﹐冤死你們活該!都冤死你們就沒有人來告狀了。”
……
打人的事情﹐從過去發生到現在。還要到將來的什麼時候?
去年四月﹐北京的1200名訪民聯名共同狀告最高法院﹐他們的狀子寄到最高法院後﹐據說事後最高法院的肖揚曾親自到高法信訪處來看了一下﹐引起了眾多訪民的指責﹐當局最終以拘留了十多名指責激烈的訪民結束了這起大型的起訴。而在中央內部開會時﹐法院負責人肖揚和公安負責人周永康以及檢察院負責人等互相指責﹐在推卸地方公安放凶、買兇、縱凶﹐地方法院枉法裁判等方面內部打得不亦樂乎﹐但是﹐對鎮壓訪民的公檢法的暴行卻視而不見。
請傾聽以下來自1200名訪民義正詞嚴的狀告:
1200個中國公民﹐1200個身份證明﹐1200個被侮辱、受損害的案件當事人﹐背負1200座苦難大山﹐依靠《憲法》和法律的堅強後盾﹐抹去了被迫上訪的屈辱淚水﹐嚥下了申訴、控告的苦澀辛酸﹐昂起了寧死不屈的高傲頭顱﹐挺直了依法維權的錚錚脊樑﹐凝聚著公平、正義的共同渴望﹐迸發出司法公正、高效的莊嚴吶喊﹐今天﹐1200個原告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莊嚴呈遞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侵權損害的《民事起訴狀》﹐訴請判令本案被告依法切實履行審判和審判監督的法定責任﹐司法切實為民﹐請依法接下1200名共同原告的厚重《民事起訴狀》。
1200訪民狀告最高法院的特快專遞收據1 (大紀元) |
1200訪民狀告最高法院的特快專遞收據2 (大紀元) |
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肖揚﹐職務:院長、首席大法官。
被告機關所在地:北京市東城區東郊民巷27號。
訴狀請求:
一、訴請判令本案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切實履行審判和審判監督的指責﹐依法保障本案共同原告的各項訴訟權利和控告、申訴權利﹐切實尊重和保障本案共同原告的人權﹐在審判和審判監督活動中切實體現司法為民的宗旨﹐
二、訴請判令本案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停止因其不履行、拖延履行審判和審判監督的法定職責而侵權損害本案共同原告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違法行為﹐依法承擔侵權損害所應當承擔的賠禮道歉、排除妨礙、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等民事法律責任。
三、訴請判令本案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向本案共同原告依法支付侵權損害精神撫慰金1200元整。
四、訴請判令本案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承擔本案訴訟費。
本案劉俊熠、周裕慶、朱倫、張生權、封西霞、李忠榮等1200名共同原告依法起訴本案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侵權損害《民事起訴狀》的原告具狀簽名、押印和1200份證據目錄。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於北京
本案1200名共同原告來自祖國的四面八方﹐是公民、是案件當事人、又是所謂的上訪者﹐作為公民和案件當事人來到首都北京﹐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呈遞狀告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不履行、拖延履行審判和審判監督的法定職責﹐侵權損害共同原告各項合法權益的本案被告的《民事起訴狀》。
作為上訪者﹐高舉《憲法》﹐高舉法律所賦予的各項權利﹐背負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深重苦難﹐肩扛維護公平正義、推進依法治國的匹夫責任﹐來到首都北京﹐向中央國家機關控告違法審判和枉法裁判﹐申訴所遭受到的嚴重損害﹐吶喊政治文明建設加快步伐﹐渴盼依法治國﹐公平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
但是﹐本案被告對本案共同原告以及本案以外的其他案件當事人依法提起的再度申請和申訴所採取的是冷漠、推諉、甚至包庇縱容的態度和方法﹐對當事人所呈遞的事實證據不予審查﹐對當事人所遭受到的深重苦難視而不見!一律《信函》相打發﹐完全《介紹》所應付!動輒矛盾下交﹐動輒推向基層﹐致使因原審法院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違法審判、枉法裁判﹐給當事人製造的各種矛盾陡然激化﹐致使當事人的損失嚴重擴大﹐致使當事人的生存狀態在被迫申訴、控告的往返上訪途中嚴重惡化﹐生命質量重返原始!當事人進京是因地方各級、各類法院違法審判、枉法裁判、侵權損害所逼﹐當事人到京是按照法定訴訟程序所來﹐本案被告應當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切實擔負起審判和審判監督指導的法定職責﹐依照法定的條件和情形﹐公平、公正、高效地接待處理好當事人的再審和申訴事由。本案被告無權損害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訴訟權利﹐本案被告有責切實糾正違法審判和枉法裁判﹐本案被告無權殘酷毆打控告、申訴的朱倫、唐自強等當事人﹐無權違法侵害公民的人格尊嚴和生命健康﹐本案被告有責做好案件當事人的來信來訪接待、函復工作﹐改善接待環境﹐端正接待宗旨﹐轉變接待作風﹐清除違法欺壓傷害來訪當事人的害群之馬﹐本案共同原告以及中華大地千百萬案件當事人依法敬請本案被告增強《憲法》意識﹐增強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依法意識﹐敬請本案被告在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同時﹐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嚴格依法尊重和保障案件當事人的人權和其它各項合法權益。請本案被告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切實發揮我國最高審級人民法院的責任和勇氣依法承擔在本案中違法侵權損害﹐不要繼續擴大當事人的各項損失﹐不要繼續加深當事人的精神損害。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請本案被告驚醒:本案之訴是清淤之訴﹐是為社會公平正義之河排障之訴﹐只有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忠實於《憲法》和法律、切實履行了審判和審判監督的法定職責﹐把握住了司法公平、公正的神聖天平﹐保證了社會公平、正義的源頭清澈明亮﹐我們社會的公平、正義之河才能碧如藍天、洶湧澎湃!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方能得到法律的切實保障﹐包括本案共同原告在內的上訪人員方能安居樂業﹐共同建設我們祖國的美好家園。(//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