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中國曆史上﹐有兩場偉大的反專制抗爭﹐第一場是黃花崗之役﹐第二場是六四民主運動。雖然這兩場抗爭﹐當時都失敗了﹐但是卻留下了歷史悲壯的事跡。
這兩場反專制戰爭﹐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質﹐那就是它的血﹐是摧毀專制政權的偉大的精神力量﹐也是日後中國專制政權﹐大崩潰的根本原因。
前者屬於暴力革命﹐它最後的結果﹐是就專制政權倒下了﹐新專制政權又起來了﹐中國持續了近1百年的專製文化。後者屬於非暴力抗爭﹐這場抗爭結束後﹐至今中國已持續了15年的專製文化﹐它未來是否會再度﹐持續專製文化﹐有待于全中國人民的警惕﹑努力與奮鬥。
一 ﹑悼念六四死難者﹐推翻中共專制
自1989年民運之後﹐中國陷入了極大的危機﹐包括人心沉淪﹑道德墮落﹑社會不公不義﹑貧富不均﹑貪污腐敗﹑高失業率﹑社會誠信危機﹑農民貧窮苦難﹑大量的農民抗爭事件﹑國有資產流失﹑金融即將破產等。
有人提出﹐中共高層的領導人﹐有6萬家屬﹐攜帶2千億美金﹐在西方國家享受民主。這樣的政權﹐還有什麼存在的合法性可言﹖
這些問題﹐已不是現有的共產專制體制﹐可以有效解決﹐社會貧富兩極化﹐越來越嚴重﹐社會的內在結構﹐醞釀着即將爆發革命的形式﹐例如﹐每天有超過140件的農民抗暴事件﹐這些都證明瞭﹐中共即將大崩潰﹐現在只差點燃﹐這場革命運動的火種罷了。
任何一個社會或天災事件﹐都有可能讓中共政權﹐一夜之間﹐完全崩潰。中國人應該預先思考﹐中共大崩潰潰後的各種問題﹐以便及早準備。
雖然六四民主運動﹐參與的人﹐手中並沒有武器﹐但是他們的血與心靈信仰﹐卻是無形的武器﹐它的威力無窮﹐只要我們能夠還原它的真面目﹐它就會成為﹐敲響中共專制政權喪鐘的巨大鐵錘。
這個巨大鐵錘﹐將與《九評共產黨》一文﹐成為和平推翻中共暴政的利器。只要不斷地談六四﹐不斷地傳閱《九評共產黨》文章﹐中共要不了多久﹐便會崩潰了。
筆者認為﹐推翻中共暴政很容易﹐但是重建民主憲政的新中國﹐較難些。然而﹐中國非常幸運﹐未來中國這場革命﹐卻擁有人類歷史上﹐得天獨厚的條件﹐因為現在是21世紀﹐許多偉大民主國家的經驗﹐足以提供給中國人﹐作為重建中國文明的基礎。
二 ﹑認真學習人權與民主的理念﹐以便建設新中國
六四運動﹐對中國人最大的意義﹐在於敦促中國實行民主憲政﹐以便中國人﹐能夠建立一個偉大文明的國家。
然而﹐中國如何才能實行民主憲政呢﹖它絕對不能透過暴力革命來完成﹐歷史證明﹐孫文走了那條暴力革命的路﹐最後還是回歸了專製文化。
中國要實行民主憲政﹐必須從學習民主理念開始﹐這個學習的工作﹐包括﹐認識﹑認同與建立民主的信仰﹐如果這個學習工作﹐沒有做好﹐那麼中國實行民主憲政﹐將會遙遙無期。這就是中國目前的困境﹐13億的中國人﹐真正了解民主的人﹐恐怕不到百分之一。
尤其是9億的農民﹐長期承受專制謊言的宣傳與教育﹐早已被異化成為專制政權的擁護者﹐如果你與他們談論民主﹐他們會振振有辭地告訴你﹐我不懂什麼叫民主﹐我只要過好日子﹗
我相信1949年時﹐共產黨之中﹐也有很多的人﹐主張實行民主﹐但是碰到那麼多的農民﹐他們的想法﹐才不在乎民不民主﹐他們只要安定﹐有飯吃就可以了﹐這樣水平的人民﹐很容易受到蠱惑或煽動﹐成為堅決擁護專制政權的人民。
很不幸的事實﹐2005年的今天﹐大部份的農民﹐還是這種思維﹐所謂的民主教育﹐只不過是一場騙局﹐在這樣客觀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如何能走向民主憲政﹖
只要中國專制政權﹐不結束﹐那麼就沒有民主憲政可言﹐中國人仍然要繼續﹐活在貧窮與苦難之中。為了拯救中國人的命運﹐中國人必須推翻專制﹐也必須認真地學習民主的理念。
學習民主的理念﹐是未來建設民主憲政國家的必要條件。民主的理念﹐根源于人道的愛與正義﹔人道的愛與正義﹐體現在人文的理念與制度上﹐就是人權。
所謂的人權﹐不是一種激情或理想的口號﹐而是一種實質的人道概念。前者屬於不懂人權者的自然反應﹐如大多數的中國人﹐他們至今仍然對人權概念﹐不甚很清楚﹔後者屬於了解人權者﹐這些人如果不是親自生活在西方的人﹐便是曾經研讀世界人權公約的人﹐否則以中國客觀的專製文明與生活環境諸多限制﹐不可能有足夠的文化基因條件與機會﹐了解人權的本質概念。
所謂的世界人權公約﹐如《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決議)﹑《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議)﹑《》(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議)等。
如果沒有讀過這些人權公約﹐並且不能認同這些公約的理念者﹐沒有資格談人權﹐也沒有資格談民主。尤其是中國人﹐長久生活在專制謊言暴力之中﹐如何能夠憑空想象﹐人權與民主的理念﹖如果不能夠了解人權與民主的理念﹐如何能夠談建設民主憲政的國家﹖
很不幸的﹐六四運動之中﹐大多數的參與者﹐並沒有讀過這些公約﹐也並不了解這些公約的內涵﹐既然不了解這些公約的內涵﹐那麼如何能建立﹐真正民主與自由的信仰﹖如果沒有真正民主與自由的信仰﹐六四民主運動﹐怎麼可能有實質成功的可能性﹖
不僅如此﹐當時與現在的中國人﹐大多數的人﹐仍然沒有讀過這些公約。但是﹐中國人每天都在談民主﹐每天也在期待民主﹐這種談論與期待﹐有什麼意義﹖
三﹑為六四正名﹐建六四博物館
六四運動﹐關係到中國未來的民主發展﹐中國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六四的本質與意義。此外﹐為了還原六四的歷史真相﹐中國人有必要對六四正名。
六四需要正名﹐但是並不是由中共來正名﹐他們是屠殺六四人民的專制政權﹐他們沒有資格為六四正名。這個正名工作﹐應該是由中國人民來擔任﹐中國人必須要確認六四﹐在中國曆史上的地位與意義﹐它是中國人的驕傲﹐也是中國人民對專制不妥協的抗爭。
這種對專制不妥協的抗爭﹐應該成為中國人民﹐推翻中共暴政的精神力量。中共以大屠殺的行動﹐來回答所有參與六四運動者的訴求﹐它已經告訴了人民﹐中共拒絕放棄專政﹐中共也拒絕體制改革。未來的中國人﹐除了推翻中共專制之外﹐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人民絕對不要忽略了﹐專制政權的殘忍性與與不穩定性。任何與專制政權的妥協行為﹐都會造成專制政權﹐對人民恣意的迫害﹑剝削﹑鎮壓或屠殺。六四運動時﹐許多人忽略了專制政權的殘忍性與邪惡性﹐造成了事後錯愕的反應﹐事實上﹐在中國任何反專制的運動﹐最後都有可能有人犧牲或流血﹐只是犧牲或流血的方式﹐不一樣罷了。
除非全民有足夠的自由信仰﹑與專制政權的妥協意識﹑對民主憲政有清楚的認同意識﹑對人權有永不妥協的抗爭理念﹑全民能夠同心同德與同進退決心﹐否則單靠一部份人的努力﹐要想完成非暴力抗爭的目的﹐實在很難達成。
未來的中國非暴力革命﹐需要中國人民﹐具有偉大的愛與信仰﹐也需要具有偉大的道德正義與勇氣﹐然後有效啟動心靈的巨大力量﹐如此才能號召人民﹐推翻中共專制政權。
六四民主運動﹐絕對不能將它定位為學潮或學生運動﹐它是中國偉大的全民民主運動。雖然這個運動﹐是由學生所發起﹐但是參與和受影響的人﹐並不僅止于學生﹐而是包含全民的概念。
未來中國人民﹐一定要成立六四博物館﹐將每一位死難者的名字﹑生平與感人事跡﹐仔細地介紹給世人知道﹐因為那是未來中國人﹐重建中國文明的重要精神能源。因為他們是人類偉大自由的斗士﹐是偉大民主的烈士﹐也是偉大道德正義的代表﹐人類絕對不能遺忘他們。
現在就是中國人﹐徹底認清中共專制政權的時刻了﹐也是中國人﹐徹底與中共專制決裂的時候了﹗中共政權大崩潰的時刻﹐已為時不久了﹐中國人民﹐一刻也不能等了﹗
四﹑六四的大屠殺﹐完全可以避免
六四運動﹐主要是由富有理想與激情的年輕人﹐所推動的。由于缺乏冷靜與智慧的計劃﹐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錯誤﹐這些錯誤當中﹐最嚴重之處﹐導致了中共大屠殺的決定。
例如﹐1989年5月22日﹐北京高校大學生發表《告全國人民書》﹐其中建議中共中央﹐罷免鄧小平黨內一切職務﹐將其開除出黨﹐並向中國人民最高檢察院控告﹐請求最高檢察院提起公訴。再如﹐劉曉波等人﹐又發表《六二絕食宣言》﹐提出李鵬作為總理﹐犯有重大失誤﹐應該按照民主程序引咎辭職。
六四運動的主軸﹐應該是反專制﹑爭民主﹑自由與人權﹐因為制度問題﹐大於個別人的問題。學生不應該﹐將運動主軸的民主與制度訴求﹐轉化為反對某個別的政治人物﹐如此將引發中共上層人士與派系的鬥爭。試想鄧小平與李鵬兩人﹐如何能夠承受所有民運參與者的指控﹖他們如何不起來保衛個人聲望與權力﹖以他們的思維方式與立場﹐他們除了下決心鎮壓之外﹐還有什麼選擇﹖
《五‧二二告全國人民書》與《六二絕食宣言》﹐直接導致了六四大屠殺﹐凡策略上的失誤者﹐必須面對歷史殘酷的事實。如果六四運動﹐一直堅守民主理念與制度的抗爭﹐而不改變抗爭的主題﹐那麼以趙紫陽在體制內的苦心努力﹐也許會呈現某種體制內改革的契機。
如果中國能夠像﹐甘地所領導的印度獨立運動一樣﹐所有的人一致﹐堅持統一立場與訴求主題﹐那麼為什麼還要付出﹐六四死難者的鮮血﹖
當然我們無法要求趙紫陽﹐能夠像葉利欽一樣﹐勇敢地站起來﹐號召人民推翻共產專制政權﹐但是天安門廣場上﹐所有的民運領導者﹐為什麼不能出現一個人﹐像葉利欽一樣﹐號召人民推翻共產專制政權﹖他們是否被愛國主義或擁共意識﹐沖昏了頭﹖
如果有人敢提出這種號召﹐那麼人民是否會保持沉默﹖還是會眼睜睜地看着民運人士死亡﹖我認為以當時高昂的民主熱情與氣氛﹐如果有人勇敢地提出來﹐未必全民不會響應﹗
就算是中共下令屠殺﹐其結果也將與六四大屠殺的性質不同﹐我堅信如果當時有人能夠﹐號召人民推翻中共﹐中國絕對不會像現在一樣﹐又延續了15年的專制政權。
五﹑非暴力革命的條件
一個嚴肅的非暴力抗爭運動﹐遠比一個激情的暴力抗爭運動﹐更困難。它需要所有的參與者﹐有堅強的信仰﹑保持一致的行動力﹑清楚的抗爭立場﹑明確的訴求對象與目標。
但是六四運動﹐缺乏上述的特點﹐不斷地改變抗爭的主題﹑不斷地改變抗爭的對象﹑沒有明確的抗爭立場(如有學生高喊“擁護共產黨”)﹑各自為政(每個單位都可以發表聲明或宣言)﹑不能包容異己意見(如學生領袖﹐爭權﹑集權與專斷)﹑缺乏民主選舉程序與制度等。
非暴力革命﹐必須有一定民主程序的運作機製﹐例如﹐必須有“發言人”機製﹐所有對外的聲明或宣言﹐必須透過合理的民主機製﹐以便體現所有參加人的意見與目的。六四運動﹐最大的缺失﹐就在於沒有發言人的機製﹐也沒有民主正義的程序。
缺乏統一髮言人機製與民主正義程序的運動﹐絕對無法建立民主的立場與訴求﹐也無法達成民主的目標。六四運動﹐基本上訴求的是民主﹐但它的做法﹐卻是悖離民主的行為。
非暴力革命﹐必須冷靜與理性﹐所有參與的人﹐必須如法輪功的學員一樣﹐無言地靜坐﹐沒有人有權隨意發言。所有的運動訴求﹐可以用統一的標語進行﹐若有新聞媒體採訪﹐不可以由運動的領導者回答﹐必須透過運動所指定的發言人﹐代表回答﹐否則一人一把號角﹐整個運動﹐便失去了統一性﹐最後沒有人﹐知道運動的真正目的。
六四運動﹐雖然號稱非暴力抗爭﹐但是各個團體各自為政﹐每一個人都可以任意喊口號﹐每一個團體都可以隨意發表宣言﹐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意走動或聊天﹐甚至有人唱歌﹑跳舞﹑打橋牌﹑說笑話﹑抽煙﹑搶廣場擴音器等﹐如此非暴力抗爭的嚴肅性﹐蕩然無存。
非暴力革命的所有訴求﹐必須透過民主程序決議後實施﹐絕對不允許幾個人﹐私下討論後發佈﹐否則運動的主題訴求或鮮明立場﹐將會隨時被異化。六四運動的許多聲明或宣言﹐只代表廣場上﹐部份人的意見﹐並沒有一種具體的民主程序﹐能夠證明屬於所有參與人的意見﹐或者屬於全民的意見或意志。
這種缺乏民主程序與決議的運動﹐只能代表部份學生的意見﹐它割離了學生與民眾的關係﹐這種做法﹐實在是將學生﹐推向孤立無援的情境。一旦學生發生狀況﹐普遍的人民﹐便沒有跟進抗爭的機製﹐最後所有的人﹐眼睜睜地看廣場上學生與民眾死去﹐愛莫能助。
六﹑六四運動的異化現象
這個民主運動﹐呈現了許多的缺點﹐嚴格地說﹐六四運動的理想與激情﹐大於冷靜與理性﹐也大於理念的本質。這個民主運動﹐由於缺乏民主選舉與議事程序﹐使得運動的內在結構﹐呈現得十分脆弱與雜亂性。這種結構上的問題﹐很難應付各種危機﹐例如﹐中共的抹黑與異化。
雖然﹐它的發展過程中﹐遭受到各種無情地抹黑﹐也被悄悄地異化。但是它的運動本質﹐還有它的血債﹐卻是一種永遠無法被抹黑或異化的事實。
六四運動﹐從開始到結束後﹐一直被中共官方不斷抹黑﹐例如﹐稱之為反革命﹑動亂或學潮﹐使得學生﹐忙於澄清﹐而忘記了運動的主體訴求與策略﹐使運動的立場與訴求﹐不斷在改變﹐最後造成沒有人可收拾的局面。
自1989年後﹐中共這種抹黑行為﹐還不斷地發生﹐使得民眾﹐誤認為六四是一種動亂或奪權的活動﹐有些人甚至提出﹐“真要讓這些學生統治中國﹐他們的水平夠嗎﹖”﹐人民會有這種想法﹐證明瞭中共抹黑的成效﹐人民已經遺忘了全民追求民主與自由的訴求了。這種抹黑行為﹐幫助中共延續了15年的政權。
六四運動﹐遭受三種主要的異化﹐第一種為學生自我的異化﹐例如有一部份學生喊出擁護共產黨領導﹐不斷強調愛國主義﹐而不強調人權與民主﹐如果人民擁護共產黨領導﹐那麼為什麼人民還要發動民主運動﹖如果不先強調人權與民主﹐如何體現真正的愛國﹖為什麼學生急于澄清愛國立場﹐而不堅決要求人權與民主﹖為什麼學生不要求﹐立即公投普選﹑開放黨禁報禁﹑司法獨立等﹖
第二種是中共官方的異化﹐中共以各種動亂的罪名﹐強加在參與民運的人身上﹐逼迫學生做出各種澄清反動亂的言論﹐學生因此落入了中共的陷阱﹐產生了運動各種異化的現象﹐例如﹐延誤了民主運動的主體訴求﹑改變了民主運動的立場﹑模糊了民主運動的重大議題﹑喪失了民主運動的大方向。
第三種是趙紫陽先生的異化﹐他為了化解學生與中共對立的關系﹐宣稱學生是擁護共產黨的﹐這種扣帽子的說法﹐竟然沒有人嚴厲反對﹐造成了民主運動徹底的異化﹐民主運動的莊嚴訴求與議題﹐全被否定了。如果學生擁護共產黨﹐那麼中共一切的做法﹐便有了人民授權的合法性。
例如﹐最後中共當局﹐有人提出﹐殺20萬人維持20年穩定。中共可以消滅動亂﹑穩定社會為借口﹐鎮壓與大屠殺民運人士﹐因為中共受人民擁護﹐它的做法﹐有何錯誤可言﹖
七﹑六四運動的偉大價值
今天﹐中國人悼念六四死難者﹐最好的方式﹐就是推翻中共專制政權。此外﹐這場民主運動﹐需要還原它真實的一面﹐以便重現它原本的偉大精神﹐如此才能化悲憤為力量﹐儘快推翻這個邪惡的政權。
從六四運動的偉大之處看﹐在1989年6月4號凌晨2點時﹐仍然有數萬的民眾﹐不畏中共的恐嚇﹐繼續堅持停留在天安門﹐那種大無畏的道德勇氣與高貴的靈魂﹐值得人類敬佩。從某一個角度而言﹐那些六四死難的人﹐他們的靈魂﹐遠比活着的中國人﹐更有價值﹐更令人肅然起敬。在某一個意義而言﹐活着的中國人﹐與死亡的人何異﹖
凡是現在關心六四運動的人﹐不論是否參加過那場運動﹐都是對六四死難者﹐一種應有的悼念方式﹐他們將成為﹐未來中國文明的希望。凡是那些漠不關心六四運動的人﹐不論是否參加過那場運動﹐都是對六四死難者﹐背信忘義的行為﹐他們將成為﹐淪落宇宙之中﹐永恆黑暗中的靈魂。
六四運動的偉大價值﹐在於與專制政權不妥協的精神﹐雖然許多學生與民眾犧牲了﹐但是這種不妥協的抗爭精神﹐卻成為中國人最偉大的歷史遺產。
八﹑探討英美法革命的訴求﹐與革命的宣言
如果六四運動的領導人﹐能夠提出明確的革命訴求﹐並且明確告知中共﹐如果中共不遵從人民的要求﹐那麼人民就要推翻中共的統治。那麼這場運動﹐才有可能達到﹐類似英國光榮革命﹑美國獨立運動﹑法國大革命的成果。
讓我們來回憶一下﹐英美法革命的歷史﹐他們的宣言多麼清晰簡要﹐他們的訴求多麼具體。例如﹐1689年英國的光榮革命﹐英國發佈《權利宣言》﹐確立了英國議會制﹑議會選舉制﹑市民權利﹑自由言論權﹑獨立司法權﹔1775年美國宣佈獨立﹐1776年簽署了《獨立宣言》﹐其中闡述了人人生而平等﹐人民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等﹔1789年法國大革命﹐確立了自由﹑平等﹑民主﹑人權﹑公民權﹑制定新憲法與主權在民的概念﹐議會發表了《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
茲列出﹐美國獨立戰爭的《獨立宣言》﹐它的主要起草者﹐是由托馬斯‧杰斐遜﹐其內容如下﹕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人人具有從他們的締造者那裡接受的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保障這些權利﹐應在這些人中建立政府﹐其合法性應為被統治者認同﹔一旦一個政府正名有損于這個目的﹐那麼人民就有權改變或撤銷它﹐並任命新的政府﹐政府必須建築在這樣的原則之上﹐它的權力必須能夠保障人民的安全與幸福……。
因此﹐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代表們﹐召集了一次普遍的大會﹐就有關我們觀點的公正性﹐向世界最高裁判者呼籲﹐以這個大陸合法人民的力量和威望的名義﹐莊嚴宣佈﹕這個聯合起來的殖民地﹐是一個自由和獨立的國家﹐而且它有權這樣做﹔它將解除對不列顛王室的任何效忠義務﹐並解除一切和大不列顛國家之間的任何政治聯繫。”
這篇宣言﹐確立了獨立的訴求﹑獨立的立場﹐確立了宣言產生的民主程序﹐也確立了脫離大不列顛國家的具體方式與做法。從這篇宣言產生的民主程序而言﹐它是美利堅合眾國的代表們的共同決議﹐因此它的代表性是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而不是那群獨立戰爭的領導人。
茲列出﹐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其內容如下﹕
1﹑人在權利上是生來並永遠平等的。
2﹑任何國家機構的目的﹐都是保障人的自然的和不可侵犯的權利。這就是保障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3﹑任何統治的淵源﹐從本質上看都是對人民的。
4﹑自由意味着在不損害他人的情況下可以做一切事情。
5﹑法律只能制裁對社會有害的行為。凡法律不禁止的﹐就不允許阻礙﹔凡法律允許的﹐就不能限制。
這份宣言﹐宣示了人的權利﹑國家機構的目的﹑主權在民的理念﹑自由的定義﹑法律的權限。這個宣言發佈之後﹐於是法國人民﹐開始廢除舊制度﹐成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選舉﹑採行司法獨立﹐使法國立即成為歐洲合法的民主國家。
這份宣言﹐與六四民主運動中的所有宣言或聲明不同﹐因為它除了明確宣示了人權和公民權利之外﹐還對政府與法律有明確的約束性。這份宣言﹐與具體實踐和操作方案﹐有直接的關係﹐它直接促成了民主制定的實施。
九﹑六四民主運動﹐失敗的教訓
六四運動有許多失敗的教訓﹐茲探討如下﹕
1﹑各自為政﹐不能同心一德﹕六四運動之中﹐各個學生團體﹐各自為政﹐甚至發生爭名與爭權的情況。許多人或單位﹐想要突顯個人或單位的領導角色﹐造成橫向聯繫的缺乏。民主政制﹐非常重視群體的意識與決議﹐絕對不容許個人過度表現的行為。如果民主運動的領導核心﹐具有爭名或爭權的特質﹐那麼這個運動﹐必然會走向失敗的命運
2﹑缺乏真正的民主理念﹕六四運動﹐雖然許多人喊出民主與自由﹐但是有更多的人﹐並不清楚民主與自由的內涵﹐更不用談民主與自由的信仰。這場運動的主體訴求﹐應該是人權﹐例如﹐主張人權立國。一個國家的人民﹐有了真正人權的思想之後﹐才能真正認識民主與自由的內涵﹐也才能真正建立對民主與自由的信仰。
3﹑缺乏統一髮言人制與民主正義的程序﹕許多重大的決策或活動﹐缺乏民主正義的程序﹐使運動的代表性與凝聚力不夠﹐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爭議﹐也造成了各個團體﹐各自為政的困境。例如﹐六四運動﹐應該屬於全民民主運動﹐每一次運動﹐包括其決策﹑活動方式﹑談判內容﹑聲明與宣言﹐都應該有各地區與各階層的代表參加﹐否則僅屬於北京地區﹐學生與知識分子的運動。
4﹑宣言不夠簡單﹑清晰與明確﹕六四運動之中﹐最重要的運動宣言﹐宣言必須具備有明確鮮明的立場與訴求﹐不能用暗示性的語言或期待性的觀點﹐來表述宣言。六四許多的宣言與聲明﹐存在着許多弊端﹐例如各自為政﹑不夠全面﹑不夠簡要﹑缺乏連貫性﹑缺乏全面性的連署﹑訴求不明確﹑理念不完整﹑充滿矛盾性﹑缺乏說服力﹑太像請願書等。
5﹑宣言缺乏公共訴求﹕六四民主運動中﹐所有的宣言或聲明﹐從其產生的程序而言﹐它只能代表部份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全體中國人民的意見。這些宣言或聲明﹐雖然具有極大的精神號召性﹐但是卻沒有代表全民意志的合法性﹐一旦中共否定了這些宣言或聲明時﹐人民並沒有感覺﹐“人民的意志”受到了直接的否定﹐人民只覺得那群學生的意見﹐被否定了。這種學生與全體人民的法定割裂關係﹐正是六四運動﹐失敗的主因之一。
6﹑宣言缺乏完整性功能﹕任何一種革命﹐它的宣言﹐代表這場革命的靈魂﹐也代表這場革命的目的。除了它的立場與內容﹐必須要清晰﹑明確﹑完整性﹑具有說服力等之外﹐它還必須具有可實現性的特質﹐如此才能夠說服所有參與革命的人﹐使他們有明確的立場與目標﹐而且有推行的具體方案與時間表。很不幸地﹐六四運動的宣言﹐不具有上述的完整性功能﹐使得許多人﹐無法完全了解﹐這場運動的真正立場﹐還有訴求方案﹔政府也不知道具體該怎麼做﹐或者具體從何處着手﹐才能夠滿足學生的要求。
7﹑宣言缺乏具體實行的方案與時間表﹕在六四運動當中﹐從沒有人把具體的方案提出來﹐例如﹐要求立刻開放黨禁﹑報禁﹑全民普選﹑成立議會制度﹑公佈市民權利﹑要求獨立司法權﹑確認人權的範疇。如果中共不接受﹐運動的領導階層﹐必須號召全民不配合運動或革命﹐這才是運動的目的性。這些民主運動的基本訴求﹐都沒有人能夠在宣言中﹐明確提出。甚至學生代表與李鵬的對話時﹐也沒有將這些具體方案與時間表﹐提出來﹐嚴重延誤了革命的時機。
8﹑運動的主題與目標﹐經常遭受誤導﹕有些人不斷地﹐誤導了運動的主題與目標﹐使大多數的人民﹐搞不清楚運動真正的主題與目標﹐造成不知所措的情形。例如﹐六四的主軸﹐到底是什麼﹖沒有人可以分得清楚。例如﹐是乞憐﹑呼籲﹑和平請願﹑反省﹑抗議﹑爭取﹑悼念活動﹑重新評價胡耀邦﹑愛國運動﹑要求對話﹑反貪污﹑提高待遇﹑要求平反﹑體制內的改革﹑爭自由民主﹑體制外的革命﹑反專制﹑不反專制﹑反共﹑擁共﹑支持一黨專政﹑反對一黨專政﹖
9﹑缺乏法律程序的抗爭﹕六四時﹐有人提出李鵬下臺﹐要求對鄧小平提出公訴等﹐但是卻沒有具體的法律訴訟活動。事實上﹐他們兩人﹐不應該成為這場運動的主要訴訟對象﹐主要的訴訟對象﹐應該是憲法與制度。當時如果能夠透過全民決議﹐透過司法程序﹐對憲法與制度提出具體的公訴﹐那麼意義便不同了。這種法律程序的抗爭﹐在民主國家﹐是非常重要的革命必要工作﹐可惜許多中國人﹐並沒有去做。
10﹑缺乏全民聯繫的機製﹕六四運動以學生與知識分子為主導﹐缺乏全民各階層的參與﹐例如﹐缺乏工農兵的組合﹐也沒有工農兵的代表。運動的地區﹐又以城市為主﹐由於主導主體與區域的限制﹐使這場運動﹐無法成為全民運動。
11﹑缺乏全民性的公共議題﹕六四運動﹐缺乏對工農兵的公共議題﹐例如﹐沒有人提出﹐“為農民爭權益”﹑“為工人爭權益”﹑“為弱勢團體爭權益”等﹔也沒有人號召工農兵起義﹔更沒有一個可以號召全民革命的機製。所謂的全民性機製﹐例如各省代表會議﹑全民聯署活動﹑工農兵代表發言制等。
12﹑六四運動﹐受到了嚴重的抹黑與異化。
13﹑缺乏要求國際聲援與支持的宣言﹕六四運動﹐已經成為國際關注的活動﹐沒有任何組織站出來﹐號召各國聲援與支持﹐例如﹐要求各國與中國斷交﹑各國停止與中國官方活動﹑各國發表譴責中共聲明﹑各國發表支持中國民運聲明﹑各國干涉中共即將發生的鎮壓等。
14﹑缺乏與專制政權的徹底決裂意識﹕沒有人公然譴責共產黨過去的暴行﹑沒有人公然唾棄共產專制﹑沒有人公然挑戰中共政權的合法性等﹐也沒有人提出﹐如果中共不接受改革﹐人民會起來推翻中共。如果群眾缺乏這種勇氣與決心﹐那麼如何能夠與龐大的專制機器﹐進行偉大的抗爭﹖
15﹑缺乏公審﹐也沒有民眾旁聽﹕六四事件發生後﹐中共大規模逮捕民運人士﹐採行秘密關押與審判。海內外人士﹐只有對中共譴責的聲音﹐並沒有任何人或國際人權組織﹐站出來聲援被捕人士﹐也沒有人堅持﹐要求公開審訊與民眾旁聽﹐造成了中共任意﹐對民運人士判決﹑羈押與傷害。
由于六四民主運動中﹐並沒有全面性地提出﹐具體操作的方案﹐也沒有提出﹐具體實施的時間表﹐造成了民主﹑自由﹑法治與人權﹐只是一種期待性的語言﹐而不是一種一定要改革的不妥協意識。如果只是期待性的語言﹐那麼中共很容易就否決了。
事實上﹐人民需要革命﹐與人民一定要革命﹐是不同的。前者屬於期待或請願的活動﹐是一種妥協性的意識﹔後者屬於必要性與不可商量性的行為﹐是一種不妥協性的意識。
如果1989年4月18日﹐當北京五大學學生﹐在天安門遊行靜坐時﹐能夠提出類似法國的 《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並且以一種不妥協的意識﹐為運動的主要精神﹐那麼所有的中國人﹐將會有更明確的決心﹑信仰﹑立場與目標﹐如果中共真的開槍時﹐全民必然會跟進與支持﹐如此運動將會呈現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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