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訊】 讀了近期有關松花江遭受毒苯污染﹐釀成災難性後果的系列報導﹐再回過頭來重讀世界日報11月25日社論﹐“松花江上警號﹕人民要新聞自由”﹐作為一名原中國大陸資深媒體人﹐感觸尤深。
中石油吉林石化雙苯廠於11月13日發生大爆炸﹐造成五人死亡。由於中共一些官員腐敗無能﹐自私保權﹐習慣報喜不報憂﹐擅長用假話哄騙民眾﹐直到事發十天後﹐經國家環保局證實﹐苯類污染物已流入松花江﹐造成重大水資源污染﹐且超過標準數十倍﹐部份河段竟高達108 倍。接下來是黑龍江、吉林兩省的地方諸侯明爭暗鬥﹐相互埋怨﹐互推責任﹐大難臨頭的億萬民眾遭受停水停電之苦﹐卻聽不到官方的真相公告﹐看不到媒體的實情報導。聽到的卻是諸如“哈爾濱市將有大地震”之類的“流言”與“傳說”﹐許多人被迫離鄉背井﹐逃亡避難。
據中國青年報引述吉林市環保部門一名工程師透露的消息﹐吉林石化公司發生爆炸當天﹐他們就已經發現松花江水體受到污染。這位工程師和他的同事是第一批趕赴事發現場﹑立即啟動化學事故應急檢測的當事人和見證人﹐也是他們首先向記者透露了真實情況﹕他們一開始檢測的石化廠區的一條排雨管線十號線﹐從發黃的水體中發現了濃度很高的毒苯﹐隨著搶險滅火的廢水﹐通過排雨管流入了松花江。該工程師還告訴記者﹐獲知水體污染後﹐哈市政府曾通知上游的豐滿水電站開閘放水﹐以稀釋江水中的有毒物質。緊接著﹐環保工作人員又立即奔赴下游﹐在距離東十號線排放口的八公里處一個地方﹐設立了三個檢測站﹐均測到了污染物。四個小時候﹐他們將水體污染準確檢測資料提供給事故搶險指揮部和相關機關領導。
可悲的是﹐在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制度下﹐億萬人民卻不能及時知曉某些重要事件的真相。而對“最毒段超標108 倍”的松花江污染事件﹐事發當地的任何新聞媒體﹐在黨政當局強力約制下﹐絲毫無法發揮“為民耳目﹑為民喉舌”的作用﹐一律“奉命不得報導”﹐只能聽憑哈爾濱市政府官員們“集團隱瞞真相”﹐對外“一再宣稱江水未受污染”﹐“停水只因維修管道”等等。一方面散佈那些所謂“善意謊言”﹐一方面私下命令一萬名武警進入戒備狀態﹐以提防有人“破壞社會穩定”﹐對付隨時可能發生的“群體抗暴事件”。
聰明過了頭的哈市政府官員﹐總想紙可以包得住火。誰知事與願違﹐事發十天後﹐反映遲緩的國家環保總局終於不得不公開證實﹕苯類污染物已流入松花江﹐造成重大水質污染﹐超過標準數十倍﹐部份河段竟高達108 倍。11月24日的上海“第一財經日報”發表社論﹐呼籲北京當局依法追究松花江遭污染事故的法律責任。社論指出﹐“過失的經驗告訴我們﹐對於那些釀成災難的責任人僅僅追究行政責任﹐並不能解決問題。”這段文字﹐自然讓筆者從哈市政府官員以江水污染可能引起恐慌為理由﹐決定隱瞞真相﹐聯想到兩年前﹐由於隱瞞SARS疫情﹐用謊言欺騙民眾及世界衛生組織(WHO) 而丟官的前國家衛生部長張文康﹐他們所採用的一個共同毒招就是“新聞封鎖”﹐“操控媒體”。
不過﹐憑良心而論﹐從當年用謊言掩蓋SARS疫情的張文康﹐到此次松花江污染事件中﹐被引咎辭職的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他們或多或少都會有些怨氣﹐亦或冤情﹐因為他們未必從內心願意以謊欺人﹐而是脖頸上套有“組織紀律”、“全黨服從中央”等等枷鎖。說白一點﹐可能是上頭有人逼迫他們說假話﹐至少還有“穩定壓倒一切”的六個大字壓著他們。總之﹐如世界日報11月25日社論所言﹕東方早報社論強調﹐“沒有資訊公開﹐就沒有生命自主權與安全。”不僅哈爾濱市民有切膚之痛﹐全國老百姓也都抱有同感。松花江上傳來的警號是﹕人民要真實的詳盡的反映人民疾苦的新聞自由。
2005年12月6日於布蘭諾
(作者原中國大陸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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