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惡拳打殘訪民 上訪北京抓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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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控告人:曹福林,男,39歲,漢族,農民,住甘肅省靈台縣什字鎮曹家老庄。

被控告人:王立功,男,甘肅省靈台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案由:不予執行判決,反而將控告人打傷致殘,然後以”擾亂公務罪”,將控告人及其三個幼年子女關押18天,又將控告人拘留,最後竟判有期徒刑兩年。(據我調查全國各地貪官常以執行公務抓人、搶地。上訪和上擾亂公務社會秩序罪抓人判刑!)

控告請求:
1.將打人凶手王立功依法嚴懲,清除靈台縣法院的司法腐敗。(王立功和各地貪官一樣保護搶劫犯,抓打受害人!)
2.撤銷涇川縣法院(2002)涇刑初字第25號刑事判決書,並賠償2年的冤獄損失40828元9角。
3.要求王立功賠償控告人的健康損失,精神損失,醫療費和續醫費用等一切費用。

事實及理由:
一、基本事實:
1997年1月,控告人(以下用第一人稱)攜妻子及三個子女到本省金昌打工時(長女5歲、次女3歲,兒子才幾個月),妻子因醫療事故身亡,我無奈在料理後事之後,返回老家,托人照料子女,返回金昌,賣掉簡易石頭房,得1100元。正待回家時,突染重病,本村民工曹孝軍趁我昏睡不醒之機,從我身上掏走所有1100元逃回靈台。我向他討要,不但拒付,反遭其家人痛打。被逼無奈,於1998年8月18日將曹孝軍告上法庭,靈台縣人民法院判他歸還錢款,但執行拖拉無力。我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仍然推拖敷衍,還要我自己去找曹孝軍。我照此辦理了,兩次把曹孝軍找到,法院仍未執行分文。一直兩年無果。當時,我的生活已極度困難,缺吃少穿;大的哭,小的叫,借錢無門,乞討無路,七拚八湊,借夠了訴訟費,把官司打贏了,卻分文未得!曹孝軍還三天兩頭去諷刺挖苦我。

2000年7月25日,我再次到法院執行庭,得到口頭答復:”一個月內執行完畢。”8月25日,我去法院領款,執行庭長要求我寫好執行申請書,即將款全部結清。這就是說,法院已經具備了全部執行的條件,我剛寫幾行字,副院長王立功聞訊闖入,進屋就令執行庭長不要全部執行,我只說了一句:”庭長答應給清哩!”王立功張口就罵,隨即猛力擰我的耳朵,威脅道:”壞種,傻瓜笨種!你媳婦死時,幾萬元你該要不要,這點錢你還要取!”我沒辦法寫執行申請,就停下毫。

王立功反倒責問我:”寫不寫,不寫就打你!”我不知可否,王立功揪住我的衣領,一頓拳腳,將我打得昏死過去,送縣醫院搶救。直至第二天下午甦醒。同年8月26日,王立功不顧醫生繼續住院治療的醫囑(見住院證),強行把我趕出醫院。到家後,我右腿血管突暴紅腫,疼痛難忍。兩天後,我拄著拐杖到縣法院,要求給看病,王立功只將我送縣醫院急診四天,我病情逐日、明顯加重,心跳劇烈,全身顫抖不止,9月1日在鄉親的陪護下再找王立功,住內科治療,確診為:右下肢急性血栓炎,呼吸道感染,消化道疾病,植物神經紊亂。9月7日做心電圖後,醫生要求下肢手術,否則將會有嚴重後遺症,但王立功以權壓制醫生隱瞞病情,並派下級到醫院驅趕我出院。9月21日,院長王英親自給我親屬下令,讓我立即出院,遭到拒絕後,強行將我從醫院趕出,連病歷和出院證明都沒有。(全國每個角落都有惡人掌權,不容真理存在!)

二、司法腐敗,官官相護,依法上訪,反被拘留:(上行下效,不處不黑)
王立功把我打成傷殘,我看病無錢,生活無路,我們父子四人掙扎在死亡線上。無奈,於2000年10月、11月、2001年3月,多次到縣和地區,直到平凉中級法院控告,起訴王立功。但是,所到之處,一看是告縣法院副院長王立功,都是互相推諉,中級法院乾脆不予立案,並讓縣信訪辦和鎮村幹部將我從地區信訪處拉回。”救濟2000元。”明令不得在本區告狀。尊敬的各位領導,你們看到這裡,會不會對我們地區的腐敗也恨得咬牙切齒?在靈台、在平凉,哪裡還有社會主義?哪裡還有黨的領導?哪裡還有法律尊嚴?

當我無路可走的時候,我想到了北京,想到了偉大祖國的首都,想到了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和最高兩院,我東挪西借籌集了路費,含著熱泪,拄著拐杖,攜帶三個年幼的孩子踏上到北京找青天,找公道,找生存權利的征程!我心理明白,這樣的事不該麻煩中央領導,但是,這是腐敗分子逼得呀!我想拿出法律條文,和他們鬥爭,但是,我們這裡不講法律呀!他們是法官,不懂法嗎?他們是執法犯法,明知故犯,他們已經不是共產黨的人,還能依社會主義的法嗎?

2001年9月12日,縣政府派人到北京,以書面形式承諾回縣後十日內解決,把我們一家四口接回來,但直到年底才讓信訪辦安排我到縣醫院做檢查(見診斷書),並指示依法處理(見批文)。但這只是一句空話,誰也不予兌現。(20年來政策對百性的寫的很好,實際都相反!)

臨近年關,我下肢疼痛已無法忍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徹底斷絕了生活來源,三個孩子張著嘴等飯吃。我只好拖著病體,領著三個孩子去找王立功,他躲避不見,去見法院其他領導,也沒人理睬。只讓法院安排食宿。自元月7日起,我們四口人被監視18天,元月25日縣政府有了新花招,給我弟弟以500元做路費找我到縣里處理王立功打人一案,並讓我弟弟把三個孩子領回暫時撫養(見協議書)。之後,把我非法拘留,縣政府竟然完全剝奪我的政治權利,要和我弟弟簽署協議,給我一定數額的賠償,由國家把三個孩子撫養到18歲。這簡直是一群法盲!我弟弟怎麼能包辦我的事情呢?儘管他們多次以關押,逮捕相威脅,我弟弟仍堅決地拒絕這個和談!

三、不讓中央了解真實情況,我依法上訪,被他們編造理由,鏜朗入獄,判刑兩年。(全國各省普遍不判罪犯,反而判受害人的刑,今年吉林抓800人判刑280人)

縣政府和法院無法把我弄進圈套,於是就專我政,利用異地審判的辦法,用剝奪申訴權利的手段,用欺騙和造謠的伎倆給我治罪,他們把非法拘禁我們一家四口18天說成是我不讓王立功正常工作,是妨礙公務罪,說我拒寫”領款條。”而王立功把我打傷致殘,害得我全家乞討,縣政府把我從北京騙回,不給解決問題,對我非法拘留等嚴酷的事實都不見了。判我兩年的有期徒刑的涇川縣法院,哪位法官了解我的情況?涇川縣檢察院做為公訴機關,誰問過我的情況?他們指定的律師,說是為我辨護,怎麼我連見面權利也沒有?這是依照中國的什麼法律判案的?終有一天,他們被判刑的時候,他們才會感到罪孽的深重!(全國因醫療事故死的太多,不該手術被強行手術,獻血用血等等太多!)

四、為了子女的前途,為了生存權利,為了社會主義中國不改變顏色,為了永遠跟著黨奔小康,我要和腐敗分子鬥爭到底。

2004年1月24日,我”刑滿釋放”,連出獄證和病歷都沒給,我當時已經成了一個不能站立的廢人。監獄把我送到什字鎮派出所。派出所把我扔到冰天雪地的半路上”示眾”,8個小時之後,夜間11點,才被人救走。(大多數人民百姓,災難後就更沒能力告狀,不會、沒文化、沒錢上訪人占多數)

三個孩子在乞討中學會說話,在乞討中活下來,看著可憐的孩子,我的心都碎了!我知道孩子該讀書,可是我不敢想,更不敢說!我衝破層層封鎖,一定要討個公道,要讓王立功之流的腐敗份子們進地獄,要讓黨的光輝照亮我們平凉!

但是,難哪!比登天還難!連省檢檢察院,甚至省委信訪處都腐敗的很哪!他們騙我說已經立案,可是根本沒有此事!他們派人,甚至讓縣委副書記大駕親征,把我從北京拉回家,說什麼省裡有批示,省檢察院控申處已立案,把我強行接回。他們把我交給什字鎮黨委,監禁在鎮敬老院,由警察看守。我艱難地逃出來要繼續上訪,被鎮黨委書記親自派人團追堵截,慘遭毒打後,送衛生院治療兩天後,乾脆就監押在衛生院,經親屬多方活動,才獲得自由。真是一案未了,又生一案,但是再有三案五案,再有十個,一百個王立功,我也要鬥爭到底。(在全國各地、各政府機構沒有一處人道主義處,每天用犯罪當工作)

當腐敗份子被拉上斷頭台,受迫害的群眾真正被解救出來的時候,當我的三個孩子能背書包上學的時候,當黨的陽光照亮我的家鄉的時候,我要帶領全家一遍又一遍地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我要以親身經歷教育子子孫孫,永遠跟著黨奔向勝利的明天!

控告人:曹福林
2005年2月22日(//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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