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6日訊】《義務教育法》有望在明年通過,將不再允許小學、初中辦重點班。記者在採訪時發現,很多家長贊同取消重點班,但有一些校長表示,“從因材施教角度出發,可以考慮引進競爭機制,通過優勝劣汰選拔學生到重點班學習”。媒體上也出現了兩種不同觀點之間的爭議。
我個人的看法,重點班的出現是個怪胎,它開宗明義就把人分了等級,學習好的和學習不好的,重點的和次要的。為了証明這樣這一選擇的正確性,校長乃至個別教師可以振振有辭,舉出一系列的理由,並引經據典,又是古老的“因材施教”,又是現代的“分層教學”、“競爭機制”,看上去似乎也很有道理,然而,它忽略了最根本的東西,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無論在法律上,還是人格上,即使你以最動聽的名義,裹著最漂亮的理論,也否定不了這一點。
基礎教育的目標說到底是為了培養人,人是目的,學習只是手段和過程,學校對孩子來說,乃是人格的陶冶,常識的普及,而不是什麼高深知識的授受,學生完全可以按各自不同的天賦、努力適應學校教育,在這裡養成一種學習能力、學習習慣,當然還要提升社會適應能力,鍛煉體能,以及對美的感悟和把握,現行的學校課程不是這樣安排的嗎?與語文、算術、英文、常識、信息同樣重要的不還有音、體、美,還有品德嗎?這些都要比考試成績來得更重要,在這裡分數不應該是第一位的,更不應該是決定性的,不能認為90分的就比80分的優秀,80分的就比75分的優秀,人往往是不能被量化的,何況未成年的孩子,可塑性很強,未來的造就誰也無法預料,真正在各個領域出類拔萃的人,在他的學生時代未必就是老師眼中成績最好的那些人,這是有很多例子可以証明的。
而重點班根據什麼對學生進行分類,除了考試成績,還有什麼確切的標准?再說何為重點?何為非重點?這本身就沒有准確的邊界,如果以人為目的,而不是以考試為目的,就不會有什麼重點與非重點之分。這完全是考試凌駕在一切之上所造成的畸形結果。正如有些家長指出的,重點班是一種歧視,對未能進入重點班的學生會造成難以估量的心理傷害,“分班會使基礎較差的學生產生自卑感,大家同在一個年級,交同樣的費用,應該享受同樣的教學資源”。所謂“基礎較差”充其量也只能說明某個階段的學習成績不太好,並不能說明其他什麼。更何況,重點與非重點之分將為教育腐敗打開一扇方便的後門,不少校長喜歡設重點班,而很多家長贊同取消,這本身就很耐人尋味。
因為利益的誘惑,或者其他種種原因,在重點班被法律禁止後,也許重點班還將繼續以各種名目變相存在下來,與“普通班”、“均衡班”有別的所謂“實驗班”,打著“實驗”的旗號,行的卻是“重點”之實。所謂“競爭機制”更是荒唐,其中隱含著把中小學企業化的企圖,還有校長干脆提出要在學校形成競爭“上崗”的局勢,目的有二,一是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二是讓學生盡早適應競爭。學校應該是孩子的樂園,是他們快樂成長的地方,不是激烈競爭、角逐的場所,學生不是學習的機器,而是人,要從人的全面發展的角度想一想什麼才是教育?
教育家陶行知說過:“千教萬教教做真人,千學萬學學做真人”,科學家愛因斯坦說,“學校的目標應當是培養有獨立行動和獨立思考的個人”。那些忘記了教育原初目的的人們,不管是家長還是校長,確實應該時時重溫一下這些顛扑不破的名言,不要老是為眼前的羈絆擋住視線,孩子有他們自己的世界,有屬於他們的未來。回到教育的原初意義上來,這些問題本來是很清楚的。(//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