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0日訊】最近看到《觀察》12月27日發表的綦彥臣先生《彭明事件的悲劇與鬧劇成份》一文。我不想評價這篇文章的觀點,但對文中涉及我的一段卻有話要說,因為它完全不符合事實。
綦彥臣此文主要論述推動大陸轉型的民間方式問題。顯然,綦先生不贊成彭明提出的暴力革命而主張無條件地非暴力。綦先生似乎認為,大陸民間有一個從暴力到非暴力的轉變;奇怪的是,綦先生把我作為這一轉變的典型文本。
他說:「在這個過程中,出現過一個較為典型的轉換文本,即劉曉波1989六四之15年後判斷:當初(學生遭鎮壓),劉慷慨地說要到鄉下組織軍隊,與暴政對抗(未經劉本人證實,官方公開檔如此);最近,劉說「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已有著作出版。」
對此,我只想說,綦先生的這段立論無法成立,不是因為價值判斷問題,而是因為事實判斷問題,也就是說,綦先生藉以立論的根據完全不是事實。
第一,在整個八九運動期間,無論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場合,我都沒有說過「到鄉下組織軍隊,與暴政對抗」,當年的《六二絕食宣言》清楚地闡明了我的非暴力觀點。而且,起碼我本人自認為,從八十年代延續至今,我一直堅持非暴力主張,從來沒有過任何動搖。
我不知道綦先生看到的是哪種官方文本,但無論是哪種文本,官方的指控都是誣陷。
六 四屠殺後,官方發表了許多文章攻擊和誣陷那些所謂的「黑手」,我當然是中共指控的「黑手」之一,也受到官方一面之詞的批判和誣陷。在那篇著名的《抓住劉曉 波的黑手》一文中,涉及到事實的部分有許多捏造之處。比如,該文說我從美國回來參加學運是受「民聯派遣」,並指控說:「劉曉波回京後,立即與‘高自聯’的頭頭、劉的好友吾爾開希以及王丹等人接上頭,並向他們和‘北京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轉交了他與王炳章(原反動組織‘中國民聯’頭頭、新組建的‘中國民主黨 ’黨魁)等人所‘捐贈’的數千元美鈔和萬餘元人民幣,作為學潮活動經費。」
這些指控完全是造謠。我不是民聯成員,也沒有受任何人派遣,更沒有給王丹和開希帶回那麼可觀的經費。現在,胡平、陳軍、王丹都在美國,吾爾開希在臺灣,綦彥臣先生可以發郵件諮詢他們,看看中共的指控是否屬實。
綦先生引用的「到鄉下組織軍隊,與暴政對抗」,在大陸最早也出自該文指控:「據香港某報發表的、他在6月2日與‘一位大陸民運領袖’的對談中說,我們就‘必須在人民之中組織武裝部隊’。」
後來,陳希同所作的《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也有提及:「香港《明報》還刊登了動亂組織者和策劃者之一的劉曉波6月2日同一個所謂‘大陸民運領袖’的‘對談’,公然叫嚷‘期望趙紫陽複出,我們就必須在人民中組織武裝部隊’。」
到目前為止,我從未見過《明報》當年刊出的這個「對談」,而只有官方檔的引證。而且,綦先生的引文也與官方檔有較大的出入。
可惜的是,綦先生在沒有向我本人或其他人求證的前提下,也在沒有具體核對官方檔的情況下,僅憑自己的模糊記憶,就把官方對我的誣陷當作事實和立論的論據,我以為是很不嚴肅和不負責的。
第 二,綦先生在這段話中還特意注明:「未經劉本人證實,官方公開檔如此。」在十六年後的通訊條件下,綦先生如果想向我本人或其他人證實官方指控是否屬實,是很容易做到的。但綦先生明知官方指控是「孤證」,甚至也應該知道中共的撒謊和誣陷的習慣,知道六四後官方通過「造謠」和「捏造」的手段,對所謂的「黑手」進行了大面積的誣陷。在此情況下,綦先生作為反專制反謊言的人士之一,還以官方的「孤證」為論據,也說明了中共的意識形態宣傳還具有潛移默化的功效。
基於以上理由:我希望綦先生收回此段文字。
然而,如果在我作出說明之後,綦先生仍然認為官方檔可信,並據此堅持把我作為「典型的轉換文本」,我也無話可說。因為,他的立論畢竟有官方文本提供的根據。
2005年12月29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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