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家楊茂東(郭飛雄)獲釋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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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欣聞:獨立作家、維權人士楊茂東先生因報道和協助廣東省太石村村民依法和平抗爭活動被捕關押三個多月後,昨日與其他同案被捕人士均獲不起訴而釋放。本會對楊茂東先生的人身自由失而復得表示祝賀和慰問,對有關當局終於依法結案表示歡迎,並借此機會呼籲各地公檢法機關全面落實「人權入憲」的相關條款,落實中國早已成為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確實保障言論自由等各項基本人權和公民權利,釋放所有因言治罪的獄中作家、新聞工作者和其他人士。

今年39歲的楊茂東,以網上筆名郭飛雄(郭飛熊)更為人知;1988年畢業與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曾為民間出版人,策劃與編輯出版了1998年至2001年四年的《中國新詩年鑒》和其它數十種書籍;同時也是多產作家,發表了歷史小說《李世民》等數部長篇作品以及詩歌、散文、評論、報道等;近年來從事民間維權活動,擔任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顧問 。

今年7月,廣州市番禺區太石村的村民要求罷免被控貪污基金的村委會主任,楊茂東應邀為這些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支持他們通過合法的民主改選程序進行抗爭,並一直向新聞媒體和在網絡上廣泛報道相關消息,引起了中外媒體和廣大網民的關注。不料,正當太石村的民主改選趨於平穩之際,當地政府於9月12日出動近千名警察和治安人員入村干預,與村民發生衝突,並逮捕了數十人。而楊茂東於9月13日再次訪問太石村時被拘留,10月4日被加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正式逮捕——在此之前,改選委員會七名成員全部辭職,絕大部分簽名支持罷免動議的村民聲明退出,使罷免動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失效;此後又發生了針對外來調查情況的學者、維權人士和試圖報導該事件的中外新聞工作者一系列暴力攻擊行動。國內媒體由此不再報導與當地官方輿論不同的消息和觀點,國內網站討論太石村事件的內容屢遭刪除,收集有「郭飛雄文集」和以此事件為熱點討論的《燕南社區》於九月底宣佈關閉整頓。楊茂東在被拘捕後為抗議當局非法抓人,曾絕食近兩月之久,一度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

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等國際人權團體曾為此發表聲明,強烈抗議中國有關當局拘押楊茂東,嚴重關切其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並敦促當局在拘押期間尊重其基本權利,確保他與家人、律師充分聯繫以及任何必要的醫療條件,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鑒於廣州市番禺區有關當局無辜拘押楊茂東先生達三個多月之久,使其身心俱受傷害;

鑒於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先後下達「退查書」和「不起訴書」,使楊茂東先生終於獲釋;

鑒於中國政府早在1998年就已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於去年三月將人權概念首次加入憲法;

鑒於中國各地侵犯人權的情況依然普遍而嚴重,尤其以言治罪的個案繼續層出不窮,本會不完全統計的獄中作家名單上,現在雖少了楊茂東,但仍有四十多位在案;

本會為此聲明如下:

1,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結案,釋放楊茂東先生等無辜被押者,值得歡迎和提倡;
2,廣州市番禺區有關當局以言治罪拘押楊茂東先生達三個多月之久,使其身心俱受傷害,實有執法犯法之嫌,其上級機關應予調查和追究;
3,各地公檢法機關必須全面落實「人權入憲」的相關條款,確實保障言論自由等各項基本人權和公民權利,釋放所有以言治罪的無辜獄中作家、新聞工作者和其他人士,包括本會會員師濤、張林和楊天水。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必須盡快批准中國早在1998年就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根據該公約繼續修改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使杜絕以言治罪的惡法根源。

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

2005年12月28日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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