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9日訊】政府將於明年2月取消徵收遺產稅,民政事務局將獲授權處理與遺產有關的緊急事務。在遺產新安排下,市民如果與死者聯名開保險箱,而自己不是「第一受益人」人,保管箱內的物品有可能被凍結12個月。
立法會上月初通過取消遺產稅條例,新條例將於明年2月11日生效,讓遺產受益人在程序上節省最少8個星期至6個月時間;同時也加入了刑事條文,以阻嚇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擅自處理遺產,以保障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根據遺產稅條例,以往任何人去世後,遺產超過750萬港元,稅務局會徵收5%至15%的稅率。在遺產新安排下,遺產「第一受益人」在領取死亡證後,不需要到稅務局報稅,持法庭的承辦紙便可取得保險箱內物件。
遺產事務會交由民政事務局處理,局長獲授權處理小額遺產。申請人到民政事務局宣誓後,可以取回銀行少於5萬元的遺產。局長亦可發出證明書,讓家屬到銀行取殮葬費或供養家人的生活費。
民政事務局署理常任秘書長余志穩說,由明年2月11日起,政府將取消徵收遺產稅,一旦聯名保管箱其中一方去世,有關保管箱即會遭凍結;若另一方並非「第一受益人」,他必須在「第一受益人」的批准及陪同下,才可領回自己的物件。
余志穩指出,若有關「第一受益人」不肯合作,拖延辦理承繼手續,或拒絕陪同有關聯名人士取回物件,聯名的尚存一方將無法取回保管箱內屬於自己的物品。舉例說,A先生分別跟其妻子及母親開立聯名保管箱,當A先生去世後,其妻子作為「第一受益人」,可處理有關遺產安排;但一旦婆媳之間有衝突,A先生的妻子可間接阻止A先生的母親取回與兒子聯名保管箱內的物件。不過,根據法例,有關人士可在死者死亡1年後,去銀行行使尚存者條文,打開保管箱取回物件。
他又表示,遺產稅明年2月取消,但在今年7月15日至明年2月11日期間去世人士的遺產若被評估總值超過750萬元,家屬只要象徵式繳交100元的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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