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六日電)一名在廣州市打工的年輕未婚媽媽,為了留住新情夫的心,她不惜下藥迷昏十三歲親生女兒交由情夫強姦。日前廣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強姦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八年。
「廣州日報」今天報導指出,二十八歲的未婚媽媽呂某是湖南道縣人,於二零零三年初來到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打工,之後結識了三十八歲的廣東潮陽男子李某,倆人迅速成為情人關係。數月後,李某對呂某冷淡下來。為了不讓情夫甩掉自己,呂某竟然想到了用親生女兒來拖住情人的心。
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呂某將剛滿十三歲的女兒小玲接到廣州。當晚,她在住所內把安眠藥放在女兒喝的椰子汁內,等女兒昏睡後,呂某趕緊招呼李某糟蹋女兒。
事後,雖然呂某到派出所報了案,可是每次公安人員在她的指引下去抓捕李某時,總是撲空。案子一直拖到今年初,當小玲將事情告訴了在廣州工作的表姐後,表姐帶著警察到一個工地將李某當場抓獲,其後呂某也被逮捕,隨後兩人因涉嫌強姦罪被提起公訴。
今年九月二十一日,廣州白雲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各判處呂、李兩人有期徒刑八年。呂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廣州市中法院日前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