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昕被毆打案 突顯中國法律平等保護的缺失

陳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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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意味著,任何公民的權利應受到平等保護,在違法而被追究責任上任何人不得享有非法之特權。憲法規定僅僅寫在紙上是沒有任何價值的,關鍵是要貫徹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著名民權活動人士趙昕,這些年來就一直為人權保護上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了許多工作、竭盡了最大的努力。

中國的現實確實氾濫著一種醜惡現象,哪就是:誰要伸張人權,就讓誰首先失去人權;誰要追求公平,就讓誰首先遭受不公平;誰要捍衛法律的尊嚴,「法律」就讓誰首先失去「尊嚴」!現在,趙昕先生就在遭遇這種「醜惡現象」的殘害與蹂躪!

11月18日晚,我收到了趙昕在四川茂縣遭暴徒毆打的短信消息,隨後幾天再次收到了當地警方不積極處警和查辦、並對受害者請求查辦的要求再三推委的消息,十分震驚!趙昕落難需要幫助,我不能袖手旁觀!但到了網吧,幾個信箱不是「該頁無法顯示」就是「網頁無法連接」,無法由我這裡向世人通報在「天堂景區九寨溝」已經發生(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傷害罪」)和正在發生(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徇私舞弊的「玩忽職守罪」)的罪惡。後來通過動態網,發現真相已經在其他朋友的努力下公佈於眾。

此事不僅關乎趙昕先生人身安全與健康的基本權利,而且也關乎「天堂景區九寨溝」的治安形象,更關乎法律的效力和尊嚴,我相信四川警方和有關部門不敢敷衍了事,我就寬心而暫時不理此事了。

但昨天收到消息,說趙昕重傷檢查又發現了「小腿肌肉壞死、胸部兩根肋骨骨折、顱骨線性骨裂」等新傷情,至今沒有對兇手和相關單位採取任何措施,甚至連道歉和醫療費也沒有。憑我當時的感覺,暴徒們似乎不僅於撒威風想「教訓、教訓」趙昕,而是蓄意要往死裡打,它們竟敢如此有持無恐?莫非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深層原因不成?

趙昕能否討回公道、暴徒是否受到法律嚴懲、當地警方是否繼續玩忽職守?成了考問胡、溫新政欲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試金石!

詳情在網上已經明晰,沒有讓我繼續複述的必要。這裡,我只想說,正義或遲或早總會得到伸張,怎樣伸張、由誰來伸張,會有不同的社會效果。現在中共當局還掌握著主動權,我提醒其要珍惜並善用之!

2005年12月2日於中國杭州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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