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四日電)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表示,今年頭十個月,共有一百三十一名持「雙程證」中國大陸旅客因為在香港行乞被捕,其中四人移送法辦,其餘遭到遣返。
李少光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在去年一千二百多萬名訪港大陸旅客中,有一百九十七人因行乞而被捕,其中十七人移送法辦,其餘遣返。
今年一至十月份,共有一千零一十八萬多名大陸訪客到港。因為行丐被提起告訴並遭判罪的人,一般會被罰款四百元至一千港元或監禁四天至一個月(包括緩刑)不等。
李少光說,警方並無情報顯示有集團安排及控制大陸訪客來港行乞,但警方會密切留意情況並與大陸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絡和交換情報,以防止這類非法活動。
他強調,香港政府與大陸有關當局已建立有效的通報機制,加強審核曾在港進行違法活動的大陸人士再次赴港的申請。警方將繼續監察情況,並已指令前線警務人員,遇到行乞人士便採取適當行動,考慮移送法辦,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大陸。
至於大陸「個人遊」旅客犯案情況,李少光表示,今年頭十個月,香港共有四百五十多萬名「個人遊」大陸訪客,但只有十四人因行乞而被捕。因此,警方相信進一步放寬「個人遊」,對大陸訪客在港行乞的情況不會有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