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控五外國漁民非法捕撈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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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海德編譯報道)因涉嫌在澳大利亞水域從事非法捕魚作業的5名外國漁民,在度過了2年多漫長的拘留生活後,終於11月5日獲得了無罪釋放的裁決,他們將會很快回國與家人團聚。

據澳新社消息,被澳洲漁業管理部門起訴的這5名外國漁民,分別來自烏拉圭、西班亞、智利三國,船長是58歲的烏拉圭人裡卡多(Ricardo Mario Ribot Cabrera),漁船為烏拉圭註冊的Viarsa 1號。

2003年8月7日,政府漁業管理部門發現他們涉嫌在澳洲南部捕撈水域非法作業,隨即在波濤洶湧的大洋上長追7000餘公里,直到3周後在南非及英國漁管部門等的幫助下才將他們抓獲,5人隨後一直被拘留在澳洲弗萊門托(Fremantle)的一家海員旅館,價值677萬澳元的拖網漁船被扣押在弗萊門托的一家船廠。

根據今年8月份參議院的一份文件顯示,聯邦政府已為這次海上追捕行動及後來的訴訟支付了至少450萬澳元。

但是,事與願違的是政府漁管部門並沒有勝訴。柏斯一家地方法庭的陪審團在11月4日晚裁決,對5名漁民非法捕撈的指控不成立。而去年12月另一陪審團並沒有能對這一案子做出裁決。

這樣的裁決結果確實令政府難堪,因為政府一直希望通過加大對非法捕撈者的懲罰力度,來抑制在次南極水域越演越烈的非法捕撈智利鱸魚(Patagonian toothfish)的現象。有關國際法規定,即使非法捕撈罪名成立,也只能對犯罪人處以罰金,而並不能監禁。

聯邦漁業部長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對裁決感到吃驚,但他對整個事件的處理辦法並無悔意,他表示,今後任何時候,只要在澳洲捕撈水域發現外國漁船,漁管部門還會這樣處理。

另外,政府4百多萬元的巨額開支,雖然通過拍賣Viarsa 漁船的捕魚獲得了190萬元的補償,但另一方面,船主現仍上訴柏斯的聯邦法庭,試圖索回漁船,並要求賠償有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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