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訊】我初中沒畢業就到北京掙錢謀生,在飯店做過工、在市場賣過菜。每天工作很辛苦,可是也掙不到幾個錢。後來由於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經不住家鄉一夥不法之徒的拉攏、引誘和勸說,就和他們一起幹起了騙人、坑人的買賣,參加了他們的團夥。
我運過假鈔、倒過車票,99年開始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賣“冷飲”、“照相”。我們是外地人,河南一夥,安徽一夥,可是我們都能說一口流利的北京話,到天安門的遊客根本看不出我們不是北京人。賣冷飲時叫喊“三毛冰棍,冰棍三毛”,等遊客拿到手裏後我們卻要兩元錢。遊客不給錢我們就說:三毛牌冰棍賣兩元錢一根。遊客再不給錢我們就打人了。(北京人0.3元錢叫三毛錢)。照相時用20元的相機和5元的膠捲給人照相,說是快照兩元一張給您照一套。等照完了卻跟人家說,您這一套70元錢,給您膠捲您自己洗去。要叫我們洗的話,每張再加10元。遊客當然不給錢,這時我們就幾個人一圍逼其給錢,如再不給錢就動手打人了。說是賣“冷飲”、“照相”,其實明搶一樣。
我們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天安門值勤員警就不管嗎? 當然要管,不過是這樣的管法:他們要我們每人每天交他們30元錢,還讓我們幫他們抓“大功”。天安門員警告訴我們:看到有喊“法輪大法好”和打橫幅標語的“大功”你們就打他們,揪住頭髮別讓他們跑掉,然後把他們交給我們。
我們在打這些“大功”的過程中還搶他們的錢。我們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搶錢、打人,他們跟本不管,看見裝看不見。如果被打的遊客報警或直接求救於他們,他們也把我們抓進警車帶到天安門派出所,可是等到晚上和其他人員一塊往別的地方送的時候,在半路上打開車門一句話“還不快滾”就把我們放了。結果我們第二天到天安門廣場還接著幹。
這都是我以前幹的壞事,我已經知錯了,我把它講出來就說明我以後絕不會再幹了。我現在明白了員警叫我們抓的“大功”其實就是大法弟子。他(她)們都是好人,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搶他(她)們錢也不說什麼,經我們這夥人抓,打的大法弟子近千人不止,他(她)們都說這同樣幾句話:“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是犯錯誤的。你們是在做惡事是要遭惡報的“。當時我們並沒有在意,也不在乎。可是2001年以後我們同夥中有出車禍的,有得病的,有家中出事的。特別是我大病一場險些要了命,也花光了家中積蓄。在家鄉養病期間,知道我所做所為的家中老人多次和我說:“這是你做惡事的報應,老天爺給你留條命已經是對你的照應了,以後可千萬不要做壞事了,要重走新路啊。”後來又有人給我講了法輪功是怎麼回事,講了善惡有報的道理,我明白了真的明白了以後我不會做壞事了。
我現在仍在北京打工,但幹的是正經工作,憑自己的勞動掙錢吃飯。每當想起過去幹的壞事真的很後悔,很想幹點什麼事挽回損失。最近有人給我介紹了“九評共產黨”只可惜我還沒有看過這本書。我過去在天安門廣場做惡肯定是壞人,那指使、幫助我們做惡的天安門員警是什麼人哪? 只能說是惡警吧! 而天安門公安分局是共產黨的先進分局,那共產黨是什麼黨哪? 只能說是惡黨,邪黨吧。
我也在路邊的電線杆上看到了“法輪大法學會公告”知道對邪惡的審判越來越近了。我曾經勸過我的同夥不要做惡了。可是他們不聽仍在天安門廣場做惡。在此,我再勸目前還在天安門廣場做惡的行騙者、惡警們一句,如果我重病一場是因為我做壞事造了惡報,可是又因為我還有善心在,老天爺給我留了條命的話,你們要是再不聽勸到了一切都報的時候,老天爺還能給你們留條命嘛,難說了吧!
一個做過壞事願意改過的在京打工者
20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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