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九日電)台北市一名申姓女子,不滿吳姓丈夫外遇還要求離婚,為打贏子女教育費及生活費民事官司,竟涉嫌在丈夫女友家中裝竊聽設備,取得外遇錄音內容,她雖贏得民事官司,卻被控非法竊聽,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檢方查出,申女與吳姓丈夫因感情不睦,吳某於民國九十二年即遷離住居所,並向法院提出離婚訴求,想與妻子一刀兩斷,她心有不甘,涉嫌在丈夫的女友何姓女子家中電話裝竊聽設備,竊錄兩人情話內容,做為在法庭上的答辯攻防依據。
不過,申女在法院引用的錄音資料卻引起何女懷疑,因為相關內容都是她與吳某越洋電話的通話紀錄,因此反控非法監聽,違反通訊監察法規定。
檢方起訴指出,雖然申女辯稱是在自己家中裝設錄音機取得錄音內容,但檢察官經查閱班表及核對錄音譯文,確認兩人通話是吳姓丈夫到美國紐約洽公時撥打何女住處的越洋電話,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