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觀點】民主政治競爭激情裡的言論自由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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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從中央到地方,台灣各級選舉幾乎年年有,競爭之烈和激情之高,也幾乎總是讓來自國外的選舉觀察團瞠目結舌。在選舉過程中,檯面上政黨和候選人的競爭越是激烈,或許越能象徵其民主化的程度,而選民越是對各種和競選求勝的語言和言論習以為常、能夠冷靜地進行自主判斷和投票方向,或許也越能顯示出這個社會的民主運作成熟度。競選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政治性言論,越不需受到任何形式的事前審查,能夠獲得越多的容忍,而只透過司法事後追懲的方式釐清其法律責任有無時,既表示這個社會的政治資訊透明化比較高,也表示該社會的確比較能尊重民主政治賴以維繫的言論自由原則,甚至,代表監督民主政治的運作是否良善以及未曾犧牲少數人基本自由權利的司法權,是值得信賴和期待的。台灣最近縣市長選舉中所出現的言論自由新聞,或許可以供我們檢驗上述原則和省思台灣民主發展的不錯實例。

上週,桃園檢警大規模搜索據說是以桃園縣長候選人朱立倫為攻擊對象的「非常光碟」製作場所,並且當場查扣尚未完成錄音剪輯的光碟母帶,是否對於民主社會中應該嚴密保護的典型「政治性言論」做了過度的執法反應,因而觸犯了政府利用公權力對人民的言論內容做了不該做的事前限制,觸犯了「禁止事前審查」的底線,便是這個事件中相當值得反省的爭點。無論司法權在事後是否證明和判定這個光碟的內容有違背現行法律之處,在這片光碟出現之前,是否真的構成檢警口中所謂的「事屬緊急」,其實不無斟酌餘地。

傳聞中的非常光碟所鎖定的候選人一度提出,「如果別人以同樣的手法傷害到你,你還會認為這是言論自由嗎?」但這樣的說法,頂多只是訴諸同情的訴求,因為即便光碟造成傷害,這般「傷害」還是必須透過事後的機制來判定其有無並進一步尋求救濟,在光碟內容還未有機會呈現在大眾眼前之前,便將其等同於會「影響選情」的黑函處理,阻斷其流通可能性,就算滿足了一般人的社會道德感情,卻不見得是民主國家的憲法言論自由原則所能容許的。

如果我們從這個查扣事件中,還可以找出一點點正面價值的話,那麼或許便是:本質上屬於行政權的檢警機關,面對隸屬於在野黨的縣長候選人,仍不惜如此甘犯憲法言論自由保護的天條,至少表示其仍有一定的執法獨立性,不受執政黨的控制,因而比較符合正常民主國家的水準,是可喜之處。然而,我們卻不該在這裡劃上句號。

試問:當司法制度依然可以發揮解救因為「非常光碟」而受害的政治人物的作用時,檢警何需急著越殂代庖而逕自事前審查呢?難道,今天台灣這個民主社會的選民,其判斷理性真的還不足以信賴,需要檢警透過事前審查的手段加以取代嗎?(本文由中央廣播電台《台灣觀點》節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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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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