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健全法制、以法治為基礎及司法獨立,令香港具備成為區域調解糾紛服務中心的優勢。
黃仁龍在香港港麗酒店出席「在中國進行仲裁」會議時致辭表示,香港是商業、金融、資訊科技、航運和建築專才薈萃的國際都會,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雲集,可在調解糾紛方面提供專門的意見和協助;而且香港地理位置適中,方便香港律師和內地投資者以高效率和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處理業務;再者香港具備完善的基建、優良的通訊和運輸網絡,以及一流的住宿設施。
他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每年處理大約300宗個案,提供國際級水平的仲裁服務。
黃仁龍又說,仲裁已被確立為解決國際商業糾紛的重要程序,在解決國際糾紛方面,大家往往覺得仲裁比訴訟中立,又可以在其它多個國家強制執行,據《紐約公約》規定,各締約國必須承認和執行在其它締約國作出的裁決,而這個公約適用的國家超過130個。
此外,仲裁程序與大多數法律程序不同之處,是仲裁程序不會公開進行,而很多商家傾向於閉門處理糾紛,以免公開他們的合約安排和糾紛。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