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泰簽署促進保護投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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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特區政府與泰國政府今日在韓國釜山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簽署儀式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經濟領導人會議期間舉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代表特區政府簽署協定,泰國政府代表則為外交部長甘達提。行政長官曾蔭權及泰國總理他信見證簽署儀式。

曾俊華在簽署儀式後表示:「香港和泰國享有極良好貿易及投資關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將進一步加強我們在這方面的關係。」

根據協定,雙方政府須給與投資者公平待遇、在投資被徵收時作出賠償,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境外。協定也規定投資紛爭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該份協定的有效期為十五年。此後,除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否則該份協定將保持無限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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