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打擊沒戴安全帶小巴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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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警方過去1日共發出二百三十一個口頭警告及四百五十五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

警方為提醒小巴乘客乘車時做好安全措施以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自昨日展開一項二十四小時的特別行動,針對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

該項全港性的行動由昨日上午八時起開始至今日上午八時結束。行動中,警方共發出二百三十一個口頭警告及四百五十五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

自2004年8月起至今年10月,警方共發出九百九十三個口頭警告予小巴乘客,提醒他們佩戴安全帶,另外發出了三百二十六張傳票予違例的小巴乘客。

任何沒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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