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行H 股債券舉步為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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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亞洲時報 劉智菁香港撰文/ 吳敏儀攝影) 當香港銀行界積極向中國人民銀行爭取發展人民幣債券業務時,有投資銀行人士卻認為,香港如要拓展有關服務,將出現不少阻礙。

著名經濟學者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香港有限公司亞洲區首席經濟分析員兼董事總經理陶冬接受亞洲時報在線訪問時直言,香港若未能於此時為中國內地企業,發展債券服務,將使其金融中心面對「雖無遠慮,卻有近憂」局面。

陶冬說:「多家素質良好的中國內地企業,目前已於香港上市,再配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基本上目前是沒有一個亞洲國家,是擁有這兩個條件。因此,我認為香港已具備,為H股企業發債的條件。」

陶冬認為,債券業務可豐富香港金融中心的功能,不只限於集資功用方面。事實上,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於2005年10月初出席香港銀行公會週年晚宴時,以「與時俱進的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為題發表演講,內容亦直言香港「背靠內地、面向國際」的優勢能否持續,取決於香港能否與時並進,有關因素將決定香港能否繼續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當時,周小川亦指出,目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其中一項挑戰,便是香港債券市場的發展較弱。

周小川還提出,近年龐大的資金不斷湧入中國內地,因此以前淨向外投資(Ne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NTTP)的情況已出現變化,香港面對向國際市場,為中國內地集資外匯資金的背景正在改變。因此,目前已有人質疑,中國內地企業根本不缺錢,到香港集資的意義何在。

然而,投資銀行業界人士卻表示,要香港發行H股企業發債的難度非輕。熟識香港與中國金融條例的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董事總經理楊秀臣向亞洲時報在線解釋,要在香港發行H股企業債券,可謂知易而行難。因為問題的重點在於,發債將觸及中國內地的金融條例。

楊秀臣指出,如果香港發行H股企業債券,最簡單分為兩大類,包括可換股債券(convertible bond) 及不可換股債券(Non convertible bond)。

顧名思義,可換股債券(convertible bond)即表示,債券持有人可憑債券換取有關公司股份。可是,如此一來,即影響該公司原來的股份發行量,如果該公司屬中國內地國有企業,是需要向中國證監處申請,有待批准,申請時間將是影響有關發債進度的未知之素。

另一方面,如果要發行不可換股債券(Non convertible bond),即有關債券屬公司的債項。如果有關公司是國有企業,有關公司欠債的項目,便屬外債,是需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申請手續將更為繁複。

目前於香港上市的中國內地企業,多為國有企業,楊秀臣亦相信國有企業的信貸評級,相對而言較民營企業為高。

因此,楊秀臣認為,如果香港沒有中央的「特赦」,又或是「大禮」,香港本身將沒法突破有關法制問題。

然而,從近日任志剛一番話卻看出了,有關問題正正觸及中國內地金融改革的步伐,似乎這份「大禮」如若要由中央送出,目前亦言之過早。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11月2日帶領香港銀行公會訪京團代表,拜會了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及外管局副局長魏本華,並談及下一階段放寬香港人民幣業務事宜。雖然香港銀行界繼續積極爭取,發行人民幣債券及貿易以人民幣作結算等事宜。任志剛雖稱,人行對此抱支持態度,惟對新項目開展需衡量風險,以及中國內地金融改革的開放程度。(//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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