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87)﹕有很多州勞工部門收到LC申請未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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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二百八十七﹕我是在2004年1月拿到H-1B簽證的, 同年的3月我開始申請雇佣類綠卡, 但是從我的申請遞交后直到現在, 我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請問:
1). 我听說綠卡的第一部分大約需要半年到一年時間, 而且我應該收到一份通知書(Notice of Action) 證明移民局已收到我的申請, 可我已經等了差不多一年半, 我沒有收到任何文件。這是否正常?
2). 如果我沒有收到那份通知書, 是否意味著移民局還沒有開始審閱我的申請? 我將等待更久的時間?
3). 我怎樣才可以知道我的申請進行到什么階段了呢?

解答﹕如果你在2004年1月申請的是勞工證﹐應該是RIR或傳統申請。除了芝加哥州勞工部因為搬到新的辦公室不會寄出確認信之外﹐你應該會收到由州勞工部寄出的確認信。(有很多州在臨近3/28/2005時不再寄信給僱主.) 你的律師應該儘他所能從州勞工部那兒取得確認信。現在﹐在PERM法案生效後﹐所有以前的案子都被轉到費城或達拉斯辦公室﹐你應該會收到45天以內要回覆是否繼續處理你的勞工證的信(45 day letter)。 如果你還沒收到不要覺得意外﹐因為費城和達拉斯還在處理從其它辦公室轉去的以前的案子。

如果你申請的是國家利益豁免(NIW)﹐EB-1(a)或EB-1(b)﹐這些申請是不需要勞工證的﹐你應該會在2到4星期內收到移民局的收據。移民局寄出的收據I-797比勞工部要來的規律。你可以在你支付移民局申請費的支票(cancelled check)找到你的案子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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