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七日電)臺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金健康公司與美商高昇生物科技台灣分公司分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各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金健康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第2項規定辦理參加人終止契約退出退貨;未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報備,及變更主要營業所與營利事業登記證,也未依法報備,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第2項及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4所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項規定。
另外,高昇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期間(93年8月至94年4月),新增銷售商品及變更獎金制度,未依規定報備;未依法與參加人締結書面參加契約,違反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4所訂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及第12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