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五日專電)菲律賓眾議院司法及外交委員會初步批准了總統府大力推動的反恐法案,軍方今天坦承,人民的權利有可能因該法而出現變化。
馬拉坎南宮推動的反恐法案在眾議院懸置已久,終於在峇里島發生爆炸案之後數日順利通過第一關,立法人員同意將恐怖主義定義為:預先策劃、威脅或實際使用暴力對付他人、財產及環境,以散播恐慌或製造混亂的行動。
反恐法案將十幾種行為詮釋為恐怖活動,包括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威脅大眾安全或健康、威脅重要基建或財產、干擾基本服務或設施、騎劫大眾運輸系統、實際或威脅綁架他人、殺害或以暴力攻擊受保護人士、攻擊網路空間或實際摧毀資訊通信系統、摧毀天然資源或生態環境、非法製造、持有、使用、供應危險化學物品或爆裂物等。
法案規定,違犯者可罰款一千萬披索,判處無期徒刑,若導致他人死亡,可判處死刑。
有反對派眾議員擔心,軍警人員可能會利用反恐法中的「干擾基本服務或設施」的條款,拘捕反對雅羅育總統的人士,由於示威行動至少會影響到交通。
菲律賓三軍發言人洪拉多今天表示,軍方相信在目前恐怖主義風聲鶴唳的情況下,為對抗恐怖主義,民眾的某些權利可能要被犧牲或修正。他強調,如果反恐法案最終通過立法,當局也不會濫用反恐法賦予的權力。
根據菲律賓現行法律,落網可疑恐怖份子只能被扣留三天,當局需在他們被捕的三十六小時內提出控告,且只能控以非法持有槍械或爆裂物、破壞財物、人身傷害、謀殺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