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4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二百七十八﹕我在美國將入境時的F-1學生身份在畢業後轉成H-1B身份﹐并申請了加拿大綠卡。我將要去加拿大做綠卡Landing。我聽說在加拿大不超過30天就不用申請H-1B簽証。我有兩本護照﹐需要都帶上嗎﹖
解答﹕是的﹐30天之內不需要申請簽証﹐憑在美合法非移民身份未結束的證據即可入境。但你在美期間不能有失去過身份。所以﹐你要帶上你的所有的I-20表﹐培訓打工許可卡(OPT﹐EAD) 及F-1入境(最後一次入境)的簽証﹐如果你回過國﹐重新申請了F-1簽証﹐入境美國﹐且第二個簽証貼在第二個護照上。第一個護照不用帶了。
但如果入境的簽証在第一個護照上﹐那第一本老護照一定要帶上。證明H-1B身份也不單單是H-1B 批准通知書(I-797表)﹐還要帶上僱佣證明信﹐最新工資單和律師公證了的I-129﹐I-129H和ETA9035表﹐學位證書﹐成績單等。如果遇到什麼問題不能入境﹐這些文件就可以在美駐加的領館申請H-1B簽証。如果你帶妻小同行﹐還要帶上結婚證和小孩的出生證﹐以備他們申請H-4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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