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0日訊】人們在中國活的時間一長,就會生出一些困惑,剛才在一個論壇裡就看到一個人在問:天理何在,天理何在?那個人為甚麼要問這個問題?原上海城開住宅安置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孫勤為了達到儘快趕走動遷戶、早日使房地產項目動工的目的,指使公司員工放火焚燒了動遷戶的住房,致使一對老夫婦葬身火海。這些放火者得到的法律判決卻是死緩。那個提問的人是在知曉了這些情況之後才發出了以上的疑問。買兇殺妻的河南省原副省長呂德彬如果知道了楊孫勤等人被免於一死,一定會心情激動,因為他現在已經在法院一審的時候被判死刑。對比呂德彬和楊孫勤等人得到的判決,我們會迷惑不解;比較王斌余和楊孫勤等人得到的判決,我們不但會迷惑不解,我們還會憤憤不平。王斌余,一個普通的農民,17歲開始到城市打工,艱辛的生活讓他經歷了一個勞工的痛苦與掙扎。給別人干了活卻領不到工資,在討要工錢的過程中他備受欺侮,數次討要工錢無果後,他向工頭舉起了刀,連殺4人,重傷1人。王斌余在一審的時候被判死刑。鑒於王斌余有著特殊的經歷,所以法官在量刑的時候可以考慮從輕處罰,對此一些法學界人士有過詳細的論述。現在楊孫勤等人已經得到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他們終於可以免於一死了,而王斌余卻還在焦急地等待著二審的判決。
在我們看來應該被判死刑的人已經逃生了,而不該被判死刑的人卻要送命,中國的法官們再次讓世人領教了他們遊走在法律之外的獨到功夫。假如有一天,王斌余真的在國家的刑場上被除去性命,那麼我們當然要問問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為甚麼王斌余和楊孫勤等人獲得的判決是不一樣的?大法官一定會像外交部的新聞發言人一樣操起外交辭令說:無可奉告。這些法官只能無可奉告,他們必須無可奉告,因為他們講不出理。窮人殺富人要被判死刑,富人殺窮人卻能免於一死,對於這樣的怪事,即使是很會辯解的法官也不能把聽眾說服。
當上海的楊孫勤等人放火燒死兩個老人的時候,人們免不了要為窮人擔心,因為如果富人嫌窮人礙事就起殺心,那麼窮人的命運就會更加悲慘。如今走投無路的王斌余突然出刀還擊,這讓我們看到了窮人開始用富人對付窮人的辦法來對付富人,窮人有了這樣的以牙還牙的反擊,他們的命運也許就不會令人擔心了,因為這或許會讓富人在對付窮人的時候會有所收斂。以牙還牙的反擊是無理的,但是這是出現在一個特定環境裡的產物,沒有富人的貪婪,就不會有窮人的非理性報復。極度的貪婪使富人用殘酷的手段對付窮人,這樣一來,窮人的一般的抗爭就沒甚麼意義了,因此非理性抗爭就自然而然地出現了。
任何社會都可能存在著衝突,所以衝突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衝突升級到最高階段,衝突的最高階段就是衝突雙方互相殺戮,衝突的最高階段已經出現在中國;王斌余殺富人,以及楊孫勤等人殺窮人都是衝突最高階段的表現形式。其實前面所說的互相殘殺還不是最危險的衝突,因為這樣的衝突是可以預見的,這樣的衝突一般都發生在人們對物質利益進行爭奪的時候。一種衝突可以預見,就可以對其加以防範。最危險的衝突是不可預見的,比
如撫順一修車人殺了駕駛豪華車的富人,被害者之一當時開著奔馳車載著母親要進入一小區,轉向時刮到了那個修車人的三輪車,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吵,修車人怒而拔刀,母女當街被殺,父親被刺成重傷。修車人是一位社會地位低下的手工勞動者。(2005年10月 06日02:05華商網-華商晨報)
街頭爭吵在中國是司空見慣的,然而撫順的那起街頭爭吵卻演變成一個十分血腥的事件,窮人的卑微感、屈辱感,以及富人的傲慢、驕橫,在這起事件中起到了甚麼樣的作用?讓我再講一個撫順的故事,撫順的一企業家駕駛汽車時與一行人發生剮碰,兩人為此發生口角,駕駛汽車的企業家竟然驅車追趕那個男人,最後將其撞死在光天化日之下(htt p:/www.cnelder.com/2005/4-4/49003.shtml)。富人的驕橫與傲慢總會激起人們的憤怒,這種憤怒在瞬間爆發,並導致令人意外的破壞力。在安徽池州,一次街頭爭吵引起了人們對富人的仇恨,人們破壞了富人的財產和公共設施。這個事件和撫順修車人殺富人事件一樣,都是無法預見的富人與窮人之間的衝突。一個鮮活的生命轉眼之間就變成了一堆爛肉,由此人們可以感受到生命的無常和脆弱。這些難以預見衝突如果漸漸地多起來,它們必將極大地破壞社會秩序。當政者阻礙了法治的進程,他們無法使現有的法律得以貫徹,從王斌余殺人案到楊孫勤等人縱火案,我們已經看到了法官的混亂的行為,這只是混亂的法律的一角。司法領域之所以混亂,行政力量干擾了司法活動是一個主要的原因,當政者約束不了行政力量,因此他們要為社會秩序混亂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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