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辛:科技大廈「變」成「洗浴中心」

梁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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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利用五千多萬元國家科技貸款和地方科技三項經費等建成的「太原科技大廈」,由於被少數人弄虛作假、無償轉讓給當地一家民營企業,致使國家的五畝「黃金寶地」變成了「私有財產」。大廈建成後,沒有用於科研機構交流的場所,卻成為太原市一個集餐飲、娛樂、洗浴和按摩等為一體的「洗浴中心」。後來雖經揭發曝光,但解決起來卻舉步維艱!

太原科技大廈原是1992年太原市計委批準立項建設的項目。立項文件明文規定,建成後的用途是為引進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提供咨詢、交流和服務。

由於當時市財政缺乏建設資金,該項目採取合資方式進行建設。而太原市原科委下屬的各單位中,只有科學器材公司(簡稱「科器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因此,科委決定以三千餘平方米國有土地及部分現金作為投資,由科器公司占股55%,與香港福港拓展公司合作;港方以現金和部分實物入股。

到了1993年4月,因港方投資未落實,合作開發科技大廈建設項目的外商被更換為香港增熙置業公司。之後,合作雙方共同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成立了中外合資企業——太原天隆倉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天隆倉公司」)。科器公司占股仍為55%。太原市原科委派計劃處處長劉某代表科器公司出任天隆倉公司的董事長和法人代表。

天隆倉公司成立後,新港方的投資同樣未能到位,因此科技大廈的建設,主要靠原太原市科委科技三項經費等支撐。從1993年4月天隆倉公司正式成立算起,到2001年9月「天隆倉大廈」正式落成,國家通過科技貼息貸款、科技三項經費、土地優惠、費用減免等形式先後投入到天隆倉大廈的資金達五千多萬元。

不料,從始至終一直以「科技」名義建設的天隆倉大廈,在落成後並沒有用作科技開發,卻變成了「賓館、歌舞廳、夜總會、洗浴中心」及「寫字樓」。大廈建成後,沒有給科技人員和科技部門留下一寸活動場所。目前在大廈辦公的科技局下屬單位——太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原本在拆遷場地內有數百平方米的辦公場所,被拆遷後卻以高於市場價的價格購買了天隆倉寫字樓的部分房間作為辦公場所。

如今,坐落在太原市最繁華的地段的天隆倉大廈,正面懸掛的巨幅「洗浴中心」招牌格外顯眼。夜幕下不斷閃爍的「洗浴中心」七彩霓虹燈,成為這個十字路口的一道亮麗風景,招徠四面八方的顧客。

全賴一紙文件引發一串荒唐事

太原市科技大廈之所以敢明目張膽地「偷梁換柱」,據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主要是緣於大廈建設過程中,代表原太原市科委承建的科器公司的55%國有股權,已通過一個違規的科委「21號文件」,全部無償轉讓給了名為山西科摩咨訊公司(簡稱「科摩公司」)的民營企業。

原來在1993年5月天隆倉公司成立後,公司負責人劉某首先以山西省科委下屬的山西科發實業總公司的名義,向天隆倉公司借款三十萬元,然後從山西科發實業總公司把這筆錢拿回來,再利用自己擔任天隆倉公司法人代表的特殊身份,把天隆倉公司二十一萬八千元的尋呼設備與這三十萬元現金一起,在工商部門注冊成立「科摩公司」,劉某自任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

1994年6月,在太原市原科委主要負責人出差期間,一位副主任在既沒有請示主要領導,又沒有經過集體研究,也沒有告知和徵求科器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起草和簽發了一個「科委21號」文件,將科器公司在天隆倉公司中的股權全部「無條件」轉讓給科摩公司。

違規的文件 引發了一連串違法事

——有關部門為國有資產的「無條件」轉讓一路開綠燈。太原市原外經委和工商局在沒有認真核實,並且缺少資產轉讓協議等重要證明的情況下,批準將科器公司股權無條件轉讓給科摩公司,並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

——科摩公司原本是由天隆倉公司的借款和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成立的「子公司」,但「21號文件」的出臺,使政府為扶持科技大廈而低價出讓的國有土地被「無條件」轉讓給後者,使這家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從注冊時的五十一萬八千元陡增到八百多萬元,科摩公司成為天隆倉公司的控股方。

——原本是太原市科委建設的「科技大廈」現在變成了民營「集體」企業的營利場所,包括五畝「黃金寶地」在內的幾千萬元國有資產經過十年開發變成為「私有財產」。

——為解決天隆倉大廈所在地原有36戶居民的住房問題,注冊性質為合資企業的天隆倉公司在另一個住宅小區購買了部分房屋給這些住戶居住。幾年後太原市進行住房制度改革,按規定應該交給市房管部門的數百萬購房資金,卻交給了天隆倉公司。

科技大廈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典型

據悉,「21號文件」出臺半年後,原太原市科委負責人即發現此事,曾表示要嚴厲查處。但不知何種原因,最終不了了之。

2003年,太原市科技局領導班子調整後,不斷收到群眾關於天隆倉大廈的投訴和反映,局紀檢組進行了調查,發現天隆倉大廈的一半已被當作寫字樓賣掉,其他部分用於開辦賓館、洗浴中心和歌舞廳等。

今年6月,科技局黨組研究決定撤銷原市科委的「21號文件」,並責成科器公司和天隆倉公司依法按程式辦理有關產權變更手續;但局裏派出的工作組進駐天隆倉公司開展工作時,竟遭到斷然拒絕。

目前,事實的來龍去脈已經很清楚。11年前所謂的「科委21文件」是少數人弄虛作假違規出臺的,理應予以撤銷。可是科技局要求天隆倉公司依法妥善解決科器公司利益損失的賠償和債權、債務問題,卻遭到天隆倉公司的斷然拒絕。眼見那麽多國有資產流失,竟沒有有效機制出來糾正,令人感到困惑。

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造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卻不問其通過什麽手段。於是乎許多手握一定權力的「公僕」,千方百計損公肥私,貪汙腐化的違法行徑層出不窮;加以當局心慈手軟,官官相護,包庇縱容,姑息養奸,致使為非者長期逍遙法外,做歹者日益肆無忌憚。最終倒楣的,還不是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和人民之中處於弱勢群體地位的「領導階級」嗎?如此放任,投鼠忌器,還能侈談構建和諧社會嗎?太原市科技大廈的事例,不過是已曝光的冰山一角。且看當局如何處置,也正是對中國大陸所謂法制建設的嚴肅考驗。

--原載《議報》第220期(//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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