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八日專電)新加坡國會今天通過生物物質與有毒物質法案,規定進口或處理生物樣本或有毒物質的機構,必須成立安全委員會,對安全措施進行測試;政府也將設立生物安全架構,防止生物樣本對公共衛生產生威脅,或被用來作為恐怖攻擊。
新加坡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巴拉吉在國會辯論這項法案草案時表示,隨著愈來愈多實驗室利用高風險生物樣本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禽流感的病毒進行實驗,安全就變得相當重要。
巴拉吉說,因為實驗室一旦出現安全疏失,研究人員就可能感染這些高傳染疾病,引發公共衛生威脅,因此必須制定這項法案。
巴拉吉指出,新法案也將協助當局對付企圖利用致命物質展開恐怖攻擊者,違法者都將面對嚴重刑罰。
在這項新通過的法案下,利用致命生物或有毒物質作為武器,將面臨嚴厲重罰,最高罰款將達一百萬新元(新台幣二千萬元)或終身監禁。
這項新法案規定,凡是進口或處理生物物質或有毒物質的機構,都必須設立安全委員會,確保研究人員受過安全訓練,並對安全措施進行檢測,同時提供諮詢;運載生物物質和有毒物質的車輛,也將貼上有害生物物質的標誌
另外,新加坡政府每年將委任合格獨立審查機構,來確保實驗室的安全;同時,當局更將設立一安全架構,針對生物樣本或物質對公共衛生的威脅,及是否會利用生物進行恐怖攻擊等加以分類,以對高風險生物樣本或有毒物質的進口和處理加強管制,確保危害公共利益的事故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