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駛狂睡 大馬路堵車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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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蔡姓男子今年3月某日酒後駕車行經台北市一處路口等紅燈時,因不勝酒力睡著,車子停在馬路中央20多分鐘,造成附近交通一度大亂,警方據報趕抵,還花了一番力氣,才將他叫醒,經施以酒測,超過標準值,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狡辯脫罪 罪加一等

依照往例,酒後駕車案件,若無肇事,屬輕微案件,檢方通常會以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方式結案。不過,蔡某不僅飲酒,事後又狡辯意圖脫罪,加上阻礙交通20多分鐘,承辦檢察官認為「罪加一等」,因此改以起訴方式結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29日,蔡姓男子與友人當天凌晨1時許,相約在台北市市民大道附近一家餐廳聚餐,席間有飲酒,直至上午,才先後離去。

蔡中午11時許,駕車行經台北市辛亥路三段一處路口時,遇到了紅燈,因此停車暫候。

後方駕駛 猛按喇叭

由於徹夜飲酒,疲倦萬分,蔡趁等候時,稍閉目養神,豈料,就這麼睡著了。過一會兒,綠燈亮了,蔡因已沈沈睡去,毫無知覺,後方駕駛見他的車子動也不動,猛按喇叭,並且閃大燈示意無效後,只好繞行離去。

不過,由於蔡某的車子佔去一個車道,加上又是路口處,不少車子必須減速通過,附近的交通因此打結。

有駕駛人覺得奇怪,下車隔著車窗察看,發現蔡躺在駕駛座上,動也不動,因此打電話報警。

警方趕抵,經敲打車窗及搖動車體10餘分鐘後,蔡才醒來,經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61,已超過標準值。

蔡辯稱,是友人載他到了路口,將他留在車上後離去,自己並無開車,但檢警認為不合常理,是欲脫罪之詞,並未採信。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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