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1日訊】上海一名出納員工作僅3年便挪用了公司近400萬元公款,用於和表妹出國旅游。日前,這位“長期心理壓抑、一不開心就撕百元大鈔”的金某被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而尚未退賠的贓款則予追繳後發還被害單位。
據東方早報報道,2001年7月至2004年底,金某利用自己在保管現金、支票、財務印鑒章、制作日記賬上的職務便利,以聘用金、備用金等名義提取公司賬戶上的大量現金。從最初一次取數萬元發展到最後一筆30多萬元,一發不可收拾。
據報道,金某所挪用的資金全部用於個人的購物和陪表妹旅游玩樂上。他陪伴表妹12次前往香港旅游,日本轉了5圈,澳大利亞、新加坡、馬來西亞也各光顧一次。在旅行期間,他動不動選擇坐頭等艙,入住高級酒店的豪華包房,選擇高檔餐廳用餐。偶爾不開心,就撕掉一兩張百元人民幣來發泄。
據了解,性格孤僻的金某自小就因為行為上的“娘娘腔”而常常受到同學的譏笑。1998年,金某進入某物業管理公司擔任出納一職,其工作認真細致得到了領導的信任,將公司兩枚出納印章均交由他保管。但好景不長,金某總懷疑同事看不起他、暗地裡嘲笑他,逐漸在心理上又開始失衡。
據報道,至案發時止,金某共挪用公司資金3876239.90元。鑒於金某具有自首情節,並退賠贓款81萬元,法院最終作出了上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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