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日訊】從9月20日起至我們寫這篇調查時止,被關押的十二名投資者代表除馮秉先、任光明外已被陸續釋放。今天我們赴靖邊約見了任光明的妻子馬彥花。馬彥花是靖邊縣農民,今年46歲,家住小河鄉柳灣大隊南溝村,和47歲的任光明育有三個孩子。下面是我們對馬彥花的採訪。
「我們都是買的井,綏德人打的井,守不住了賣給我們的。從99年到,斷斷續續買了三口井。全都是我丈夫做主。第一口井投資是九十多萬,有十幾戶股東。這錢都是種糧食攢下的。在那時候一袋麵粉十五塊錢,我們吃不起,吃自己打的黃米。我們自己家裏沒錢,我哥哥在銅川上班,跟他借了四萬多塊錢。是99年買的第一口井,買的是青陽岔趙大(趙耀強)、趙三的。高產井,一天能出十一噸多。」
「其中(我們的股份中)有一部份錢是打井的人佔了我們的地,一畝窪地給補400塊,一畝果樹地補600,還得交20%的稅。好幾種稅,我不知道是甚麼稅。這錢在補償之前就拿走了。給隊裡一口井賠兩萬八,隊裡有七口井,按人頭分下來,叫地皮錢。」
「井是大股東管了,我們只有四萬(的股),管不著。算下來,這四萬塊錢賠了一萬六。我們一大家人投了十萬塊錢,我們家是四萬。油井出油以後兩年以後不分紅。我們最後只能是堵著路,不讓拉油車過,說不分紅不讓拉油。最後人家沒辦法,把油井折給我們了。我說要簽合同,三天之內分錢,三天內拿不出錢,井由我們來管。他們說三天太緊張,七天吧。這七天我們一直守在井上。到第七天,老闆(趙大)來了,沒拿錢,說這口井作價三十五萬,你要不要。他知道我們沒錢,才說這個。我們就回去找親戚,婆家的親戚,娘家的親戚,十幾家人,都去貸款,我們自己家擔了五萬塊。都是私人手上高利貸借的。」
「那時我生了老二之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罰款,罰我二十塊錢,我交不起,鄰居說不要借給我錢,因為我還不起。那時候趙大讓我們拿五萬押金給他,劃了個時間,說到時間拿不出三十五萬,押金不給我們,錢也不給我們。後來我們好不容易把錢湊夠了,又去找趙大,請他吃了兩頓飯,好不容易把油井買過來。」
「油井接過來以後,降產到一噸八了。油的質量很差,點不著火。當時別人的油一噸七百多,我們的油五百都沒人要。後來我們找的洗井隊,花了四千八百塊錢洗了井。洗完以後就好了,我們就開始賣油。原來的路不行,沒法拉油,我們又重新修了一條路。這個井給我們掙了一萬多塊錢。」
「02年油價又漲了,我們下狠心買了三口井,花了二百六十多萬,這次所有親戚認識的人都借遍了。我掌櫃的信譽好,找青陽岔和安塞有錢的(人)借了四十來萬。又找我們村里拉油的借,說你們就到我們井上拉油,用油還債。」
「兩個兒子天天開著小油罐車到人家的油井上,把人家漂的廢油收起來。全家人都是油疙瘩。三口井一口出四百公斤,一口六百公斤,還有一口出兩噸一。到了2003年回收的時候,我們還對外欠著一百一十萬。」
「收井時每口井從縣上抽一個機關幹部到井上,說省上要來檢查,讓幹部守在井上。到井上的幹部,去誰家的井,誰家裏管飯。」
「那時公安全部下來,把我們井上的人全部趕走了。那時候我正在弟弟家給幹部做飯,甚麼都不知道。剛把米飯做好,菜還沒炒,突然來了一群打油井的,說你們搶我們油井,我們也不讓你們吃飯,就把做飯的傢伙全扔了。」
「當時說的是沒收油井,一分錢都不補償。然後我們就每天找,上訪。公安就開始抓人了。當家的又跑到西安找省政府,剩下的老的女的去縣政府,每天圍著政府,政府上班我們上班,政府下班我們下班,就是要求補償。那個時候我丈夫跑了,公安到西安去抓他,他又跑到四川去。」
「我們副縣長叫張林生,給我們大隊打電話,說不抓了,回來領補償,一噸三十八萬,不收稅,早領一天獎兩千塊錢,讓外面的人回來。這一下把四十多人都騙回來了。公安的讓村裡的人盯著跑出去的,說誰給提供線索獎五千塊錢。我丈夫七月初九回了村,不敢回家,第三天還是讓公安抓住了。」
「把我丈夫抓到車上,我又追上去問,公安說沒有事,就是問問話。第二天早上又去公安局,他們不讓我見我丈夫。我又去找財政上的我給他做過飯的,他說讓我買條煙再去。我就和我兒子買了煙去,看見我丈夫給銬在凳子上。公安不讓我跟他說話,就讓我看了三兩分鐘,就把我丈夫送到看守所去了。公安讓我們交舖蓋費伙食費,我們問為啥關人,公安不說。」
「這次把我丈夫關了一個多月,關到二十幾天的時候財政局的郭××叫我把井上的賬拿來要算帳,說要給我們補一點。我當時沒有和他客氣,說你們打狐子為皮,搶油井是為了井,為啥把我丈夫關了。你現在讓我算帳,我一個婆姨女子甚麼都不懂,要算帳也必須等我丈夫出來。他說可以把人拉出來,賬算了以後再關進去。我說我不答應,既然賬算了,油井也歸了你們去,你們得把人放出來。不放人我也不跟你算帳,我們一家要殺要剮由得你。」
「他(郭××)到了車站又打電話給我,說把我丈夫已經帶到公安局了,讓我過去一起算賬。我過去他們又提條件,說要拿帳本給他們。然後我們一家人到公安局,有我爸爸,我弟弟,三車人去看我丈夫,到了公安局看見我丈夫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腳鐐。我看見就死命的哭,我弟弟把我拉出去了。我丈夫也在那裏哭。」
「然後公安就把我丈夫拉到縣政府指定的算帳的地方,又打電話叫我們取支票。四口井補了八十多萬,又扣了十八萬說是所得稅。我們不簽字。郭 ××、張林生還有鄉政府的鄉長,包(干)我們一家,說是到期不簽字就處分他們。後來不知道他們怎麼弄了我丈夫的身份證,他們簽了字,逼著我丈夫按了手印。」
「後來他們又讓我們請他們吃飯,郭××和他的娃娃,還有張林生的兩個娃娃來吃的飯,一頓飯花了幾百塊錢。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問郭××,說我丈夫又不是殺人犯,憑啥帶手銬腳鐐,我給你們做過飯,你們為啥這麼對我們。郭××說是下面的人不懂事,佩上的腳鐐。我說沒有你們上邊人指派,下邊的人不敢這麼干。」
「農曆八月十一把我丈夫放了,押了五千押金,罰了兩千塊錢。只開了押金的條子(收據),兩千沒有條子。我丈夫回來說,把他抓走那天,給他上了三個小時的背銬,開著車又去抓他的弟弟,結果我們家老二跑了,沒抓上。」
「5月14號我丈夫去西安上訪,第二次挨抓是5月24號。回到家以後因為老馮(馮孝元)被抓了,我丈夫又跑,這一次跑到了寧夏的吳忠。在吳忠把他抓住了。」
「25號叫我們送舖蓋,我們才知道我丈夫被抓了。因為添了個孫子,兒子就想他爸爸了,就偷偷給人送了兩條煙,去看了我丈夫。30號才給我的拘留證。我不懂法,但人家告訴我這個應該是24小時之內給我的。6月21號正式逮捕的,7月2號才給的逮捕證。」
「補償以後我們還欠著外邊三十五萬,都是二分的高利貸,還供著一個唸書的孩子。人家都取保候審出來了,讓我們也取保,但是要押五萬塊錢,我們家裏一分錢也沒有,拿不上錢。剛才王志軍的婆姨給我打電話,說他們當家的出來了,花了五萬多。我們只能看著。」
「現在我們有個孩子工作了,每月工資六百塊錢,自己還得賃房住。想種地,地也沒有了。借的錢都是親戚套親戚,都是窮人。我現在錢這麼多,丈夫還在禁閉裡,我沒有主意。」
(在我們下午3:30分整理完此調查報告後,接到消息,稱任光明已被釋放,目前僅馮秉先一人尚在押。)
9月30日於陝西靖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