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5日訊】〔一〕、基本理論
傳統的觀點,尤其是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認為經濟是基礎,而民主則是政治上層建築,由經濟發展產生民主,而民主則由經濟基礎決定。這是完全違背歷史事實的理論。這種理論不能解釋古希臘,古羅馬,也不能解釋在經濟非常落後的工業革命之前,沒有任何現代機器生產的條件下,產生的美國民主制,以及經濟已經遠遠超過當時美國十倍百倍的當代專制制度。這種理論還錯誤地認為民主是原始社會自發產生的東西。它對民主隨後發展的解釋,也極其混亂。而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尤其是列寧和毛澤東的理論,則污蔑、貶低和攻擊民主,讚揚專政,讚揚專政制度即專制制度,這是一種反動的”主義”。
事實上,專制(專政)、暴政、暴力、戰爭等等,都是人類自身野蠻的產物。人權、自由、民主、平等等等,則是人類在長期發展中努力奮鬥才爭得的東西,是人類自身進步和文明的產物。民主不可能在原始社會自發產生。各民族的傳說,包括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傳說中,史前原始社會都是王政時期。看一下與人類原始狀態比較接近的一些猿類猴類”社會”的狀況,都是以力相搏,勝者為王,這種傳說大約是不會錯的。可以想像,人類與原始動物社會愈接近,與猿猴的社會狀況估計也會愈接近。這當然只是一種假設。但無論如何,原始社會不會像馬克思、恩格斯所斷言的那樣,是原始的民主制度。
正像歷史記載和當代學者研究所證明的那樣,民主首先是由古希臘人民在長期曲折的奮鬥中創造出來的。古希臘人民推翻王政及其後的寡頭專制,又在殖民地創造出特殊的城邦制度,這種特殊城邦制度又搬回到希臘,又經過長期奮鬥,才創造出城邦民主制。偉大英勇崇尚自由的希臘人民,創造了人類古代史上光輝燦爛的一刻,為人類留下了無可估量的偉大遺產和財富。現代民主,正是在希臘人民所創造的偉大遺產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沒有希臘民主,就不會有現代民主。民主制度只能在類似古希臘這樣的條件,並且在特殊情況下產生。在希臘之外的其他許多地方,象中國,印度等等,沒有類似條件,就不可能自發產生民主制度,即使經過漫長的數千年歷史,也不可能自發產生。而且即使在西方,人們也不可能憑空想出民主制度,即使想出來了,也不可能讓沒有先例和經驗的社會去實行。人類的動物本性也限制著人們,除非有與古希臘類似的非常特殊的情況,才可能突破這種本性,產生民主制度。否則就沒有可能。因此,西方現代民主制,只能學習古希臘的民主制而產生。這是文藝復興運動的偉大貢獻之一。而其他地方的民主制度,則只能學習西方和古希臘。如果沒有古希臘,人類的歷史,可能是另一個樣子。
當然,古希臘的民主制帶有它的嚴重的弱點,還是不成熟的。由於當時的希臘人,不可能完全擺脫他們剛剛脫離的原始社會中原始野蠻的習性,因而其民主賴以建立的基礎――人權,自由和平等,還是很原始的,與現代人權、自由、平等存在極大的差別。而且古希臘存在奴隸制度,奴隸沒有人權;而自由人中,非公民則沒有民主權利;在實行民主(多數)原則的時候,還沒有少數原則作補充,很少考慮保護少數的原則,由此產生蘇格拉底被殺之類的多數暴政事件。所有這些造成了城邦內部的許多爭鬥。同時,又由於交通通訊限制,希臘分割為城邦,民主制只能限於城邦範圍。而城邦之間,糾紛和戰爭不斷,這也是人類動物野蠻性的表現之一。這些情況,大大削弱了希臘民主力量及希臘的國力。希臘民主的火炬很快在外族入侵和內部演變中熄滅了。此後,除了古羅馬的一些時期及少數共和制城市外,古代社會被專制所主宰。而古羅馬的共和制,也是受古希臘殖民地影響,由同樣是城國的古羅馬,從古希臘學來的。而其後主宰社會的野蠻專制,尤以蠻族入侵為甚。蠻族入侵決不是馬克思、恩格斯所牽強附會地斷定的那樣,造成歷史的大進步,相反,從總體上說,它造成歷史的大退步,退到黑暗的中世紀。及到歐洲文藝復興及啟蒙運動,才又重新點燃人道、人性、人權、自由和民主的火炬。中國一些盲從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家,仿效馬克思,恩格斯對蠻族入侵的評價,竟然把五胡亂華、元、滿入侵等對中國明顯的大破壞、大倒退,說成是大進步,荒謬可笑到這樣的程度,真是中國史學界的悲哀。
那麼,自由、民主和經濟的關係究竟怎樣呢?
從總體上說,自由民主不是經濟的上層建築,恰恰相反,自由、民主(或專制)正是經濟發展(或停滯)的社會基礎。而經濟,也恰恰不是基礎,而是由科學技術(科技基礎),和自由(社會基礎),民主或專制(政治基礎),共同作用產生的結果。
例如,啟蒙運動和英國革命為英國科學技術及經濟發展創造了社會基礎,其中包括政治基礎,思想基礎,社會自由的基礎及其它。在這些基礎上,尤其在思想解放、思想自由的基礎上,幾十年之後,產生了牛頓力學。牛頓力學的產生,又為工業革命奠定了科學基礎。在牛頓力學的基礎上,經過許多科學家和技術人員的努力,又為工業革命進一步奠定了應用科學和技術基礎。然後,在牛頓力學之後將近一個世紀,英國革命之後將近一個半世紀,開始了英國(以至全世界)的工業革命。歷史就是這樣明明白白地寫著的,它決不像一些馬克思主義者閉著眼胡說八道的那樣,是顛倒的,相反的過程。
這種歷史順序,也正是它們之間決定與被決定,原因和結果之間的順序。根據本人研究,自由和民主對經濟及社會有以下作用:
一、各個領域的自由,對各個領域的進步有決定作用;而社會總的自由程度,則對社會總的發展起決定作用。思想自由對思想、理論、科學、技術的發展有決定作用,學術自由對於學術繁榮,藝術自由對於藝術繁榮,都有決定作用,而科學技術自由及經濟自由,則對經濟發展有決定作用,政治自由則對政治,對民主有決定作用。因此,民主以政治自由為先決條件,為基礎。就經濟方面說來,改革開放以前,中共折騰了三十年,由於經濟自由被取消,結果經濟停滯不前,甚至多次到了頻臨崩潰的邊緣。五八至六一年大躍進後,經濟事實上的崩潰,導致數千萬人餓死,但由於經濟並非政治的基礎,所以政治上並未造成崩潰。如果經濟是基礎,基礎崩潰,上層必然倒塌。相反,經濟崩潰恰恰由於政治專制而造成。當建築在專制政治之上的經濟崩潰的瓦礫覆蓋在專制政治之上時,甚至對專制政治沒有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影響。這些年北韓的情況也是同樣。改革開放的本質,就是人的解放(即自由,也即解除束縛)。一個人,如果手腳和全身都被捆綁,嘴被封住,不能動彈,那他什麼也做不成。奴隸在被鎖鏈鎖住、限制住的範圍內有一定自由,則他只能在這一範圍有所作為和創造。總之,只有在自由的範圍內,人才能有所作為,在被束縛的範圍內,人不可能有作為。這些,都是極為淺顯的道理。
二、民主,作為政治範疇的民主,本來意義上的民主,與私營經濟之間,並無直接的決定或被決定的關係,只有相互影響。私營企業一般實行的是企業主經濟專制,與民主本來是互相對立的東西。把私有制說成是民主的基礎是可笑的。至於廣義的、非本來意義的民主,普通的管理範疇意義上的民主,如企業內部管理中的民主或專制等,與經濟自由一起,對經濟有決定作用。但可惜,保證企業效率的,往往是企業主專制,而不是民主。
但本來意義上的民主,政治民主,雖然對私營經濟並無決定作用,但對國家,從而對國營經濟以及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如稅收、金融、經濟政策、經濟規劃,及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指揮,以及其他經濟干預,如集體化,合作化、公社化、國有化、私有化等等,都有著決定作用。另外,古代的專制,帝制等等,對勞役制度等等有決定作用,如秦始皇和隨煬帝的例子,這是政治,包括民主和專制,對經濟起決定作用的例子。中共建政後,取消經濟自由,破壞中國經濟,以及相反,改革開放給予一定的經濟自由,迅速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也是政治對經濟起決定作用的典型例子。並且,被馬克思主義視為強大的,對政治有決定作用的所謂”經濟基礎”,毛澤東或鄧小平一聲令下,立刻改變,它們的”決定作用”毫無意義,接近於零。倒是政治命令立刻起了強大的決定作用。
在過去的文章中,我曾一再說過,不解決民主問題,國營經濟是搞不好的,除非把它變成私營經濟,理由就在這裏。不過,為了搞好實行國營經濟而必須採用的民主制度問題,即使在歐洲,也沒有完全解決好,所以那裏的國營經濟雖然比中國要好得多,但仍然沒有搞好,比不上私營。
〔二〕、民主的決定因素和非決定因素
民主既然不是取決於經濟,相反,它與自由一起,對科技及經濟起決定作用,那麼,它本身又是由什麼決定的呢?根據本人的研究,民主、政治民主由以下因素決定:
一、社會自由化的發展程度,尤其是政治自由的發展程度。其中包括思想自由,尤其是政治思想及言論的自由,這是政治民主的基礎和先決條件。沒有思想言論自由,沒有新聞、出版、集會、結社等等自由,沒有討論和探討,以及批評和評論政治及政府的自由,政治民主是不可想像的。沒有自由的民主是假民主。
從總體上說,政治民主是社會和政治自由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同時,自由,不僅是政治民主的基礎和先決條件,不僅是實現民主的最根本手段,(尤其是政治自由,是實現政治民主的最重要的根本手段,)而且也是民主的根本目的。民主對於自由和人權而言,乃是一種手段,是用以保護自由和人權的手段。當然,自由也是人類不斷追求的目標。”自由化”,”化”得越徹底,越好,反自由化就是反全人類,尤其是反對人類的未來,就是做人類公敵。只有極端的權威主義者,專制主義者,國家(民族)社會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才公然反對自由化。
二、在自由化的基礎上,在自由化的先決條件下,民主本身的現實條件又是什麼呢?本人的研究表明,它取決於:
1、人的認識水平及由認識水平決定的實現民主的手段、方法;民主的傳統、習慣、經驗等等。這是人的主觀精神因素。
2、交通、通訊、統計、交流水平,及其與民主實行的範圍和要求相適應的程度,這是客觀因素。當然,這裏所謂客觀因素,乃是就民主這一範略而言,就整個人類而言,這些客觀因素仍然屬於整個人類的主觀範圍,因為這些客觀因素都是由人類主觀智力創造出來的,是主觀智力及其物化形態,其物化形態是主觀智力的物質附屬物。只有影響交通通訊的自然地理要素等等,才是人的主觀因素之外的客觀因素,但它只在古希臘等古代才有重要意義,在獨立初的美國也有相當大的意義,但在當代,它對民主的影響已顯得相當小,所以我們這裏不把它列為單獨一項因素。
詳細一點說,它們又具體分為以下因素:
(A)、就精神和主觀因素說,它分為:
1、人自身的發展程度,自由和獨立人格的發展程度,包括教育程度;
2、人的認識水平,包括全社會及全體人民的認識水平,尤其是領袖人物的認識水平,以及它們交互作用的總體;
3、傳統和習俗的影響;
4、民主的經驗和教訓;
5、政府、政治和法律的發展程度;
6、已找到的實行民主的方法、手段及普及程度,例如選舉制、普選制、代議制、議會民主、民意測驗,協商談判方法及其運用程度,表決方法,抽樣表決,代表表決,全民公決等等,其他間接民主和直接民主的各種方法,以及統計方法等等。
(B)、就客觀因素來說,它又包括:
1、交通、通訊設備,如步行、馬車、汽車、輪船、飛機、郵電、電訊、無線電,電腦網路等等。
2、傳播交流手段:如直接的語言交流,演講、廣播、電話、電視、報紙、電子媒體、其他公共傳媒等等。
3、與統計手段相適應的統計方法,統計設備、電腦、電腦及其它等等。
以上講的是對民主及其形式有決定作用的決定因素。因為講民主取決於什麼的問題,所以對眾多非決定因素一般不作論述。這裏只舉例講一下兩個重要的非決定因素。一個是居民的構成情況。包括民族構成、公民、自由民、非自由民,奴隸、農奴構成,居民的語言構成,富人和窮人的構成等等。構成單一的地方,平等和民主的實行相對比較容易;構成複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則相反困難和複雜一些。這對古代希臘、古羅馬和當代各國,都是一個重要因素。還有一個是人們說得很多的經濟因素,這當然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它對民主資金的提供,居民從事政治問題時間的提供等,起重要作用。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不難解釋許多歷史現象。如古希臘、古羅馬以及古代和當代的許多民主和專制現象。以古希臘為例,古希臘人民在特定條件下,經過特定的複雜歷史,充分發揮他們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創造出古希臘的城邦民主制。包括城邦公民大會的直接民主制,元老院代議制,委任執政官等間接民主制。但由於交通、通訊的限制,這種民主制,限制在城邦範圍。城邦的範圍,一般在距中心城市一日左右的路程範圍內。同時,像現代民主制的許多民主方法和形式,希臘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創造出來。還有人權和自由,把人視作非人的反人權的奴隸制、原始部落血緣制度的殘餘,由這種原始血緣制度產生的貴族制度的殘餘等等,都造成了古希臘民主的特有特點。在古羅馬,由於希臘傳來的制度及希臘的影響,逐步消滅王政及寡頭政體,建立城邦共和制。但這種共和制以後又為寡頭專制和帝制所取代,之所以產生這種取代,是因為:
1、由於領土的不斷擴大,遠超過城邦,因交通、通訊、交流條件的限制,使廣大領土內的民主制共和製成為不可能。
2、伴隨著領土擴大、羅馬公民、義大利人,外鄉人、羅馬殖民地、被統治民族,還有羅馬的奴隸制(奴隸制以不斷的對外戰爭,掠奪販賣奴隸的周邊環境及奴隸市場的存在為前提),被剝奪人權的奴隸,所有這些差別造成的矛盾,又大大加速了羅馬共和制的覆滅。
羅馬人在廣闊的範圍內建立起中央集權的,而不是分封的世界性大國,這是由於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是由羅馬城國不斷擴張而產生這一原因所造成的。而在東方,在中國及亞洲廣大地區,情況與古希臘古羅馬完全不同,由於廣闊的平川,使中國不可能形成由半島和島嶼組成的古希臘那樣的城國,雖然中國很早就有了城,並且城也與”國”有一定聯繫。多山的半島和島嶼等地理條件,是希臘產生分散城國的必不可少的條件,而古羅馬城國則是由於希臘的影響以及獨特的地理位置等等產生的。而原始社會部落林立的狀況,在中國廣闊平川條件下,必須形成廣泛的部落聯盟,才能自保。而部落林立的狀況本身,則演變成分封制,造成萬國林立的狀況。及到周初還搞大封建,分封”立國三千”。但這種”國”,完全不同于古希臘獨立性很強的城國,它們的獨立性要小得多,並且很快形成淩駕於部落及分封的封國之上的”帝”、”皇”及”王”(三皇五帝及夏商周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權力相當大的”皇”、”帝”。
“王”的存在,更不允許有希臘那樣完全獨立的城邦,部落和部落聯盟之間戰爭頻仍,通過征服,或者結盟,或者驅趕,如把苗、九黎等從中原驅趕至西南等等做法,很快在中國建立起以炎黃聯盟為主的,以分封制為基礎的華夏民族的聯盟國家或准國家。
這裏說的華夏民族,是當時的客觀存在。馬克思主義和史達林關於民族的觀念及民族是資本主義產物的看法是完全錯誤的。民族,首先是血緣和生活的共同體,其次是地域、文化、意識、語言、習俗的共同體。第三、是生產和經濟共同體。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共同體特點。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當然不可能建立像古臘那樣的城邦民主制,古羅馬那樣的共和制。領土廣闊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建立,一直遲至戰國時期。至秦皇朝而成為全國統一的封建專制國家,這裏的”封建”兩字,乃是根據習慣說法,其實被稱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社會,恰恰是在消滅了分封,即本來意義上的封建而建立起來的。
另外,中國也不像古希臘,有大量的殖民地,當然也不可能像希臘那樣,在殖民地建立起城邦,再把殖民式的城邦制度搬回本土。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是中國的戰爭以對內,對同種族同民族的人為主,沒有古希臘古羅馬那樣不斷的對外,尤其是對蠻族的戰爭,以及殖民、奴隸掠奪的周邊環境,尤其對斯拉夫等蠻族的奴隸掠奪,(奴隸和斯拉夫,在西方,迄今仍然是同音同根詞,)及發達的奴隸市場,所以奴隸制一直很不發達,並沒有像郭沫若牽強解釋的那樣,成為奴隸制占主體地位的奴隸社會。一般來說,中國的奴隸制度在歷史上並沒有成為中國社會制度的主體。郭老先生的結論,乃是一些學者盲從馬克思主義,或見風使舵,投機取巧的結果。事實上,世界上絕大多數民族都沒有經過奴隸社會。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史家學把古希臘古羅馬當作世界歷史的通例,而把亞細亞形式(馬克思錯誤地稱為”亞細亞生產方式”)當作特例。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亞細亞”形式,及類亞細亞形式,倒是通例,包括取代古希臘古羅馬的蠻族(東西歐大多數民族),而古希臘古羅馬倒是特例。
在其後的歷史中,中國社會與歐洲社會,也走了完會不同的路。除了後來五胡亂華,和元、滿入侵等外族入侵時期以外,一般中國社會呈現的是一直向前的,但卻是相當緩慢的發展態勢。在國體上也由分封制走向集權制,(毛澤東關於國體政體的觀點也是錯誤的)。但由於儒學的專制及中國社會及環境的封閉,和由此導致的保守傾向,中國社會向前的趨勢極為緩慢,基本上處於相對停滯狀態,表現為一超穩系統。而在歐洲,卻表現為歷史上的大起大落,由中央集權的文明的古羅馬,在蠻族入侵後,倒退為野蠻的和分封制的黑暗的中世紀,在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以後,又恢復古代光輝、迅速發展,這當然也包括古希臘古羅馬歷史遺產所起的巨大作用。一九七三年,我在批駁四人幫,楊榮國及其它一些人在這些問題(崇法批儒,中央集權和分封的關係,秦皇朝覆滅的原因等等問題)上的謬誤時,曾闡述過有關觀點。過去人們到處尋找中國社會與歐洲社會相比,長期停滯的原因,始終找不到。其實,擺脫馬克思主義經濟唯物主義歷史觀及其它思想的束縛,許多原因還是相當明顯的。例如上面說到的,由於保守儒家學說統治的大一統的專制社會缺少活力等等原因。
所以,把中世紀稱為封建社會,乃是根據歐洲社會的特點,中國社會使用這一名稱,其實也是盲目搬用歐洲及馬克思主義的結果。很不確切,中國的封建是在春秋以前的古代,而與歐洲中世紀時間上相當的,卻並不實行分封(封建)制。當然,由於:”封建社會”這一名稱長期使用,從某種約定俗成的角度,已不是指封建的本義,而是指特定的官本位權力異化的社會形態。所以我們仍然沿用過去習慣,把戰國以後及至清以前已不實行分封的,或至少封建已成為次要形式的社會,稱為”封建社會”。今後的學者們可以考慮一個更為合適的名稱,以避免混亂。
從以上關於民主取決於什麼的分析中,我們也可以看到,美國人民在當時非常落後的情況下,在交通通訊很不發達,沒有火車、汽車、飛機、電話、電報、無線電,沒有現代機器的情況下,在廣闊的東部十三洲的土地上,建立起統一的聯邦制(非城邦式)的民主制國家,這是多麼偉大的一種創舉!可以看到,偉大的美國人民以及他們的領導人佛蘭克林、華盛頓、傑佛遜等等把他們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到怎樣光輝的極限!在這一點上,只有偉大的古希臘人才可與他們相比。
〔三〕、對一些錯誤理論的批判
在這裏,我們再簡單評說一下國人在民主問題上的一些謬誤。多少年來,中共當局一直批判自由化、民主化,反對多党制、民主制,主張專政(專制)。毛澤東及中共當局用各種方式批判、攻擊和反對民主,把民主和各種完全不同的問題混在一起,例如,把民主和可憐的言論自由,把民主和開明專制式的聽取不同意見,把民主和無政府主義,把民主和說服教育(一種溫和專制的,非暴力的教育方式)混淆起來,把民主和集中對立起來,稱為一對矛盾。其實民主和專制都是集中的不同方式,屬於集中的範疇。集中的對立面不是民主,而是分散,或者自由。集中和分散兩個概念,並無褒義貶義或者高下之分。而民主的對立面不是集中,卻是專制。
這兩個概念在目前人們的頭腦中卻有褒義和貶義之分。毛澤東和中共當局上面這樣的劃分,把民主變成集中的對立面,即分散,而集中則和專制混起來。從而以專政(專制),或以集中來反對和否定民主,把民主攻擊為極端民主化,而”極端民主化”究竟是什麼東西?從來也不說清楚,極端民主化這個怪物名稱,由於其非科學性,當然也不可能有清楚的含義,因此更可以用來反對民主。此外還有”資產階級民主化”、”自由化”等等。總之,他們把什麼都攪成混亂之極的一鍋粥,其目的就是從根本上否定民主。他們尤其反對多黨制,因為正像我在一九七三年《反對特權》的文章中,最後一節指出的那樣,政黨問題是現代民主制的核心問題。所以,這直接關係到中共一黨私利及其私天下能否保持的問題。
而現在,在私下場合,中共一些人也承認民主制,多黨制是要搞的。這當然是一個進步。但他們又說,目前還不到時候,條件還不成熟,中國老百姓的覺悟不夠。我在批駁這一謬論的時候說,我們現在實行民主制的條件,比美國實行民主制時,進步了一百陪。美國實行民主制時,沒有現代化,沒有現代交通通信工具,沒有現代工業。全國居民絕大多數是農民、文盲比例比我們現在高,老百姓的民主要求更比現在中國人弱得多,覺悟低得多,當時還有很多美國人,包括國會議員傾向于實行君主制。華盛頓就以其偉大的民主精神拒絕了要他當”護國主”的君主制要求,這與滿清滅亡以來中國許多領導人形成鮮明對照。尤其是在美國這樣廣闊的國家,建立民主制,人類還從無先例和經驗,需要敢於摸索首創的偉大氣魄,而這是最困難的問題。
美國之所以能建立民主制度,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得力於歐洲的啟蒙運動和佛蘭克林、傑佛遜、華盛頓等美國偉大的先賢,得力于他們的民主主張和實際決策。而現在的中國,與當時的美國情況正好相反,幾乎全體老百姓,連偏僻的貧窮山區,都嚮往民主。只有中國領導人反對民主。怕民主出亂子,也是沒有道理的。局部的小亂子,如暴力、騷動、買選票、黑社會和蠻橫家族的把持等等,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避免大亂子。而不實行民主或推遲實行民主,在全國人民普遍要求民主的條件下,必會出大亂子。事實上,正是由於實行民主客觀條件的”過熟”,而不是”不足”,”不熟”,使一些共產黨人望而生畏,不敢實行民主,因為他們害怕實行民主之後會受到可能的懲罰,因為全國老百姓已是滿腔怒火和憎恨。他們認為實行民主制的合適時間已經錯過,實行民主制會掉腦袋。有的民運人士很可笑,說這很好辦,我們保證他們不受懲罰就是了!這真是自大到極點!你的保證有屁用!一文不值而已!誰有這個能力保證!誰又相信這個保證!
除了中共的理論之外,還有新權威主義的理論和新儒家理論。在經過本文上面許多分析以後,對這兩種新專制主義理論的許多批評,已不再必要。我們只是簡單指出,新權威主義是一種專制理論,他們企圖在中國大陸這樣的情況下實行新權威主義,實在是一種倒退,因為實行新權威主義以使社會得到發展的客觀基礎,即東亞”封建”(權力異化)傳統較濃的、家長制式的社會和諧,在大陸社會已不復存在,新權威主義已不可能成為大陸社會的推動力量。至於新儒家,其中一部分並不完全是專制主義者,而是企圖把民主塞進儒家外衣之中。但作為儒學,雖然其中也有可取之處,尤其在道德等等某些問題上,但其本身,無論如何是一種專制主義理論。新儒家的許多說法,牽強附會,限於篇幅,這裏不再詳談。
目前流行的,影響和危害較大的一種謬誤,乃是流行於一部分民運人士和社會中的”中產階級”理論,這種理論認為生產力、經濟發展、尤其是”中產階級”,將決定中國的民主、人權等等。這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唯物主義和階級、階級鬥爭理論的變種之一,尤其是中產階級的神話,乃是無視中國現實的天方夜譚的奇談。事實上,目前中國能夠符合過去主張這一理論的朋友們定義的那些”中產階級”標準的,是暴發戶等一些人,據本人和朋友們調查,這恰恰是目前中國唯一容忍甚至支援專制的社會力量(除專制主義本身外)。而且從理論上說,中產階級一般是維持和穩定現狀的力量,而不是改變現狀的力量。這種理論把知識份子列為中產階級是荒謬的。因為一般知識份子並沒有什麼”產”,更沒有”中產”,只有知識。而知識決不是物質資產,否則”中產階級”理論賴以建立的經濟唯物主義及以物質資產劃分階級的理論便不存在了。
“中產階級”理論認為經濟發展和中產階級發展必然導致民主,我們認為不一定。希特勒德國創造的經濟奇跡,並沒有導致民主,卻導致法西斯專制,就是例子。古希臘民主,美國獨立時的民主,和相反,經濟遠比古希臘及美國獨立時發達的當代專制,更是歷史的事實和證據。經濟發展與民主兩者之間並無必然聯繫,如果有聯繫,則是相反的,是民主對國營經濟及國家對經濟干預問題上的決定作用。我們這裏再次強調,民主決不可能由經濟發展必然產生。民主必須取決於人類自身的發展和進步,取決於人權、自由、人的主觀認識的提高,必須由人經過鬥爭主觀地建立起來。經濟再發展,沒有人的認識及主觀努力,民主還是建立不起來。而經濟落後如古希臘或美國獨立時狀況,經過人的共同努力,仍然可以建立起民主制度。
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乃是一種決定論、宿命論式的單一發展的理論,人的作用至多只是”加速”、”減速”而已,方向和道路都是單一的。而我們以人和人的發展為中心的理論,乃是一種決定論和非決定論的結合,排除宿命論的、多元多線發展的理論,人的作用有可能會使歷史呈現不同的方向和路線。我們不能躺在必然決定論上睡大覺,奮鬥與不奮鬥,歷史的發展結局可能會完全不同。我們必須有危機感,不能讓中華民族被排除在歷史的發展之外,更不能讓中華民族為未來的歷史所淘汰!我們必須克服自身弱點,吸取世界上先進的優秀的東西,讓中華民族再度輝煌!
1996年12月寫于南京光華門,這裏發表,為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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