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投書】被腐敗分子“分工爲雞”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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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一個原本純潔美麗的花季少女L2,就因爲她的戀人舉報了一起重大腐敗案件,在腐敗分子公安敗類與地痞流氓的密切配合下被玷污,“共妻”,直至被改造成賣淫女。幾年來他們還在不懈努力,企圖讓L2永遠成爲賣淫女,以使他們逃脫法律制裁。公安敗類還公開揚言“她是分工爲雞的。”

1997年11月L去Z省N市J局B分局工作,L擁有碩士學位,在最關鍵技術崗位上。不久,局內職工不斷向L反映,本局在B港的配套設施的最新工程安裝失敗,老工程總在維修,就是修不好。這引起了L的注意。配套設施的新工程設備是國際水平的,從德國進口,耗資千萬元。1998年5月,在偶然間,L發現工程問題是由於局長Y讓根本沒有專業素質的鄉鎮搞建築裝修的個體老闆W承包如此高技術的工程造成。而且這個瀆職是完全故意的。因爲過去的老工程就是由專業公司承包的。應該說這個案件是再簡單不過了。

考慮到案件重大,經過進一步觀察查實,自2000年9月開始,L向中紀委,國家大工程舉報中心,省市各級職能部門舉報。然而省市職能部門層層瀆職,使Y未能得到及時查辦。此時Y極其害怕,一副可憐相。考慮到Y年事已高,善良的L動了惻隱之心,就放鬆了進一步舉報的步伐。

2001年4月,腐敗分子讓國家審計署S特派處審計,意在爲他們清洗罪證。此後,腐敗分子得意洋洋,以爲從此進入保險櫃,於是又囂張起來。

2001年6月,L再次向中紀委監察部舉報。其後,中紀委調查組前來調查,他們一度極爲緊張,但最後調查組仍未追究Y的法律責任。

爲讓腐敗分子一勞永逸,包括公安敗類在內的各方面腐敗分子一刻未停對舉報人的騷擾,恐嚇,處心積慮地陷害舉報人。

2001年11月,Y又夥同公安敗類及社會上的地痞流氓,以極其惡劣的手段,玷污L的戀人L2,導致L得肺大泡住院動手術。其後,爲逃避法律制裁,包括Z省公安機關內部腐敗分子在內的黨內外黑惡勢力,經周密策劃,將L2淪爲賣淫女。時至今日,衆黑惡勢力還在爲使L2永久成爲賣淫女而不懈努力。他們也已作好對抗查辦的準備,甚至威脅要誣陷,製造冤案,或謀殺。

2003年9月28日L將有關案情傳真給公安部,但至今沒有答復。所以也不能排除公安部相關人員與各腐敗分子共謀的可能。

2003年12月,B分局Y2爲盜取技術將L打傷,接著幾名黨員幹部夥同公安敗類盜竊L的技術,並將其趕出單位。

國家J局看來也早已作好全面準備:將原Z省N市S局長(對腐敗案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調Z省J局,另調河北局局長X任Z省N市局長。

就這樣一起極爲簡單的腐敗案件,各級職能部門直至中紀委調查組,層層瀆職;國家審計署S特派處則爲腐敗分子洗刷罪行;公安敗類充當打手和保護傘,直至夥同腐敗分子和黑社會分子進行包括盜竊,誣陷,威脅,共妻,逼良爲娼等種種犯罪活動。

應該指出的是,在此重大案件中,公安敗類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長期全程有組織地參與,並與地痞流氓黑社會密切配合。他們每玷污L2一次都要大放爆竹,犯罪氣焰極爲囂張。

由此案件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目前我國社會的腐敗問題已經發展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問題很清楚,不採取極其強有力的措施整治社會腐敗是根本無法遏制社會腐化黑化惡性發展的勢頭的,是根本無法維護法制,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

在此,我呼籲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堅決查辦如下責任者:

1. Z省N市J局B分局原局長Y;
2. 原Z省N市J局局長現Z省J局局長S;
3. Z省N市公安局相關犯罪分子;
4. Z省N市公安局B分局相關犯罪分子;
5. 參與犯罪活動的地痞流氓黑社會分子;
6. 中紀委調查組相關責任者;
7. Z省公安廳相關參與的責任者;
8. 各相關反腐職能部門的責任人;
9. 國家審計署S特派處的腐敗分子;
10. 國家J局相關責任者;
等等。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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