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馬來西亞一名郵差,因為將兩萬多封信藏在自己家中,而被法院判刑三個月,同時還要繳交相當於他兩個月薪水的罰款。
馬來西亞警方在突檢這名郵差的住家後,查獲兩萬一千六百多封信件,還有四封掛號信,其中有些信件是四年前寄出的。
這名郵差被警方逮捕時辯稱,自己一個月的薪水微薄(只有相當於新台幣四千七百多元),根本不值得他付出這麼多力氣送信。不過這名郵差出庭受審時,卻改口說,「他還是想回到原來的工作」。最後法院將他判刑三個月,同時處罰約合新台幣九千五百多元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