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房委會積極研究透過控制「訴訟風險」的方法,令領匯可短期內重新上市,如詳列訴訟風險及回購計劃。
由於預計公屋居民盧少蘭無意盡快解決領匯上市的法律訴訟,因此房委會已轉移工作重點,積極研究透過控制「訴訟風險」的方法,令領匯可短期內重新上市,研究中的方案包括把訴訟風險作具體和細緻的披露,以及預早交代萬一房委會敗訴,有關交易可以如何回購。方案若能成功落實,將可同時掃除政府日後安排資產上市的障礙。同時,領匯亦已準備再上市時會減價,以反映領匯投資風險增加的事實。
消息人士27日對明報記者透露,房委會高層決定轉移策略,是考慮到盧少蘭掀起的訴訟未必可以短期內解決,即使解決了,亦難保證沒有其他人從另一角度透過司法程序挑戰領匯上市。
消息人士舉例,就算政府尋求立法會先行通過法例,確認房委會有權把商場和停場出售上市,也無法阻止司法挑戰出現,不服氣的公屋居民大可以指法例違反《基本法》,也可以用普通法下其他質疑行政決策的理據,如決定極不合理、程序非理性、執行過程偏離法律授權等。
此外,原審敗訴後,與訟人也可以一級一級上訴,房委會無論何時重新發表領匯上市文件,均無法排除在招股書刊出後會有新的訴訟。
房委會現正和保薦人及法律顧問構思中的「有效控制訴訟風險」方案,要點如下﹕
一、招股文件的風險因素章節將會詳細列明,或許會出現懸而不決的訴訟﹔
二、招股文件將列出法院一旦判上市不合法,政府將如何把交易還原,或者如何作出補償﹔
三、招股定價或許會有一些折讓,以反映風險。
房屋規劃及地政局長孫明揚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房委會正籌備再次招股,並會因應不同情採取應變方法。
另一方面,有參與領匯上市的投資銀行界人士證實,領匯聯席保薦人及房委會確實開始研究,是否可以在未清除法律訴訟障礙前,透過加強風險披露,盡快令領匯重新上市。但有關的研究仍在進行中,暫時未有定案。
消息說,領匯若在上述情下再上市,必會在招股書的風險因素中,清楚列明正涉及有關《房屋條例》的訴訟,最壞情可能會令上市計劃缺乏法律基礎。但到底領匯會否在招股書內列明一旦被判違法,怎樣回收股份的安排,則仍要考慮。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證監會是否接受領匯提出一個這樣的回購機制,包括證監會會否覺得若批准領匯這樣做,是否開了一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