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7日報導】(中央社倫敦二十六日法新電)英國政府宣佈,英國即將結束未經審判,即無限期監禁外國恐佈份子嫌犯的政策。
英國政府二○○一年通過的「反恐怖犯罪安全法案」規定,假如內政部認為某些外國人涉嫌從事國際恐怖活動,英國政府即可將其無限期監禁並不得將其驅逐出境遣返回國。
二○○四年十二月,英國的最高法院上訴法院裁決,英國政府的此一法律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在加入歐洲聯盟後,歐洲人權公約即成為英國法律的一部份。
法院的此一裁決,使布萊爾首相的政策不得不屈辱性的全面向後轉。內政大臣克拉克在國會發表聲明說,這些嫌犯將接受所謂的「強制管制措施」。新聞報導指出,總共有十二名外國恐怖份子嫌犯。
在新法案的立法期間,這些嫌犯將繼續留在監獄中。新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後,這些人將接受諸如宵禁、電子監視器或是某種方式的軟禁。
這些「強制管制措施」也將適用於英國籍的嫌犯。除此之外,英國也將實施「遣返保證制度」。換言之,只有在收到不會被處死或受到酷刑虐待的保證後,英國政府才會把外國籍的嫌犯遣返回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