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博客族崛起 言論道德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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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常鵬編譯報導)2004年間興起的博客(Blog)現象,以其有別於傳統媒體的報導內容與方式,已使得博客旋風在美國總統大選造勢期間造成極大影響。但因其問世不久,且缺乏行為規範,是否能成為新的媒體形式?尚有諸多道德問題待商榷。

據《美聯社》報導,當傑洛米-阿姆斯壯(Jerome Armstrong)開始擔任霍華-狄恩(Howard Dean)角逐民主黨內總統提名之競選顧問時,他認為道義上他個人應該中止在網誌上發表政治評論。

他說:「如果我受雇於客戶,我就不會在網絡日誌上透露相關訊息;這是我個人的準則。」「但我沒法要求任何人都跟我持同樣態度。」

Blog是Weblog–網絡日誌之縮寫,譯為「博客」或「部落格」。據Pew Internet與American Life Project之調查,美國27%的成年人會上網閱讀「博客」。媒體專家亦表示,博客的讀者群許多是政策制定者和具輿論影響力的人,因此博客的影響力不容小覻。

目前有許多博客族(blogger)反對建立道德標準的觀念,他們認為個人有權決定自己認為對的作法。畢竟,網誌的範圍包羅萬象,從對總統選舉的評論到日常生活的點滴都可涉獵。

哈佛大學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研究員大衛-韋因伯格(David Weinberger)就認為:「博客很像是與人談話,你不能把談話以倫理加約束;否則,你和好友的對談會變得生硬而疏遠。」

然而,也有其他的博客族倡導建立書面準則。
為職業新聞人學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制修道德規範的網站發行人強納森-杜伯(Jonathan Dube)敦促博客族依循規範,遵守:公平誠實、不傷害他人及自我負責等原則。

博客老手麗蓓嘉-布拉德(Rebecca Blood)則傳播她主張的準則:揭發侵害利益之情事、公開更正任何的錯誤報導,以及刊登來源資料之連結等。她說:「我清楚地知道,道德標準的建立對於博客個人的信用會有所貢獻。」

博客不同於主流新聞之處在於,他們的報導或評論不一定以客觀為取向,任何人讀過幾篇同一作者的文章便會知道他的立場。

除了政治圈外,商業市場也找上了博克。
一家名為Marqui的公司以每月800美元的酬勞聘雇約20名博客作家,發表關於該公司及其產品的評論。Marqui表示負面的評論也被允許,博客個人也可以公開談論其待遇。

現今許多新聞機構對於編輯與商業的操作均有正式準則可循;而新聞學校與專業學會皆以教導良好的職業道德為職志。然而,雖然新聞與博客之間的分野有模糊帶,但博客族總不喜歡人們稱其為新聞工作者。

許多博客族相信執行的標準最終將不可避免,即使它並不一定以書面正式的呈現。

紐約大學新聞系教授傑-羅森(Jay Rosen)也屬博客一族,他說:「在某種程度上講,博客現在正歷經一段新聞界於20世紀初期時所渡過的階段。」那時報紙媒體剛開始從政黨中脫離而獨立出來。

羅森表示,在某些方面來講博客又已超越傳統新聞報導的規範。例如,沒有提供來源資料連結的博客作者,不會被讀者重視;而一般的新聞界則無這種政策。

一位資深報紙專欄作者丹-基爾摩(Dan Gillmor)則並不擔憂,他認為:想要擁有讀者群的博客族,會自願採納公正、完整、準確與透澈等報導原則。他說:「目前沒有人受制於這些規則。但我認為,博客族若想要被人認真看待,某些基本的規範將會出現。」@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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