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海關一名助理貿易管制主任受賄八萬二千元,協助廠商運送未報關紡織品往內地,被判囚十六個月。
連承恩,三十五歲,今日承認兩項串謀促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暫委法官鮑理賢宣判時,斥責被告破壞海關的報關及紡織品出口管制制度。
廉署於去年9月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案情透露,2003年10月至去年8月期間,一名成衣廠商多次要求連提供資料,以確定某六間紡織公司是否是工業貿易署的調查對象。連提交十一份索取表格,以查核有關公司是否被調查。
連其後通知該名成衣廠商有關查核的結果,並向廠商收取共一萬二千元作為報酬。
而去年1月,連被調往香港海關紡織品轉運調查科轄下的紡織品突擊檢查課。該課人員負責向經文錦渡、落馬洲及沙頭角管制站運送出入口紡織品的貨車進行突擊搜查。
該名成衣廠商要求連提供紡織品突擊檢查課人員的輪值表,以便有關廠商運送未報關的紡織品往內地。連於去年1月至9月期間,每月從該名成衣廠商收受款項合共約七萬元作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