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已故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控告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侵害名譽權案,近日在日本最高法院終審判決勝訴。據報導,這是中國人控告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殺事實的首場勝訴。
香港明報引述消息指出,李秀英控告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展轉社」、發行人相澤宏明侵害名譽權案,二十日由日本最高法院審判長導田仁郎等五名法官裁定,駁回被告松村俊夫等人上訴,維持東京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由被告承擔上訴費用及申訴費。
報導指出,這是控告日本右翼人士否定南京大屠殺事實的首場最終勝訴官司。由於李秀英已於去年底抱憾去世,她的小女兒陸琪稱這次裁決為「遲到的判決」。李秀英的子女昨天為此到母親墓前,祭告勝訴的消息。
報導引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說,這起案件「不是個人之間的訴訟,而是承認或是否定南京大屠殺史實的較量」。他說,案件在終審勝訴意義重大,「它是對否定南京大屠殺的日本右翼勢力的鞭笞,也是對維護歷史事實正義之士的鼓舞。」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入侵南京的三名日本兵企圖強姦李秀英,李秀英拚死反抗,被日軍刺了三十七刀,後經美國醫生威爾遜搶救倖存,但腹中胎兒流產。
一九九八年,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在「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中,誣指李秀英是「假證人」,並稱現在的李秀英不是當年的李秀英。李秀英為此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七日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松村俊夫及該書出版社展轉社、發行人相澤宏明在日本主流媒體公開道歉,並賠償名譽權損失一千兩百萬日圓。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東京地方法院判松村俊夫等被告向李秀英賠償一百五十萬日圓,但被告毋須公開道歉。雙方均不滿判決,同時提出上訴。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東京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